现在的小偷晚上去偷东西甚至都明偷,为什么政府方面不去好好的管制一下?
政府肯定已经下决心搞好治安,但是要求警察去做每一起案件的第一发现人,是不现实的。那就要求公安机关“走群众路线”,请市民告知治安情况,从中汇集线索、发现规律。一但发现规律,案子就容易侦破。
警察主要想知道的是:时间、地点、作案人员大致外貌、作案手段、侵害物等。 作案人员本身就有自己的习惯,扒窃的不会飞车,入室盗窃的不会抢劫,抢夺的不会诈骗,在晚上干的白天很少做,甚至细致到抢老弱病残的就不敢抢年轻的。
一般是干开一行就是一行。当然,最好是在发第一起案件时就打掉。
市民知道发生案件了,没有报案(贼人已经供认了很多案件,但没有报案材料,找不到事主,无
法破案),却埋怨政府不作为。 这里头有政府方面的原因,而市民不报案,也是无形中有力支援了小偷。
发现有人作案时,没有完全的把握不要上前制止,否则伤害可能会更大。只要把情况及时转给警察就OK了。话说回来,警察不是经常能够马上破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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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太多=贼多=贼的对象多
政府肯定已经下决心搞好治安
哎,有什么办法呢?偷吧,反正我这里没什么好拿的。
没有那么腐败吧,哪里的?
这问题比较难了,中国什么积极过啊
自然界只允许强者生存下去。因此,自然界给人的启示后的意义则是竞争。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