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原告提出的所有证据
这个也是一个假言推理的问题。
1项是对的,这应该没疑问,3项也不难理解。
你的问题的疑问点应该在2项上。
2项是非充分条件,即A条件不是有罪的充分条件,从假言推理的判断原则可知:否定非充分条件不能得出后件的任何结果。
可以具体假设:证据中至少没有包括楼主你那天打酱油了没有,以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被告有罪,没有了楼主你那天打酱油了对现有的证据没改变自然也没法证明被告有罪,但即使能够证明楼主你那天打酱油了没有,也照样——没法证明被告有罪。
所以2向是不一定为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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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A。
假设1项为假,即原告提出的证据中,包括这样一个证据,有了它,足以断定被告有罪,则法官的断定就不成立。这说明如果法官的断定为真,则Ⅰ项一定为真。
2项不一定为真。假设原告提出的论据中,包括这样一个证据,没有它,不足以断定被告有罪,但有了它,并不足以断定被告有罪,在这种假设下,Ⅱ项为假,但法官的断定仍然成立。
这说明如果法官的断定为真,Ⅱ项不一定为真。
3项也不一定为真。因为原告提出的所有证据完全可能都符合事实,但不足以说明被告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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