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主营变更需要怎么办??需要带什么材料
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 )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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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你办理新的营业执照一样的程序,只是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太一样,首先要有正式的申请书,然后根据你自己的申请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你有能力来经营新的主营内容,同时对原来的营业内容有个交代.最主要的是你原来的所有营业手续都必须提供.具体的应该是当地工商局要什么你提供什么,不能指望一次办理成功.
到当地工商局办事大厅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