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修建设计防火标准6.3.2
《修建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修建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修建设计防火标准》GB50045-95一起废止。
新老标准二者对消防电梯的阐明有所不同。
7.3.1 下列修建应设置消防电梯:
1 修建高度大于33m的住所修建;
2
一类高层公共修建和修建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修建;
3
设置消防电梯的修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修建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修建(室)。
7.3.2
消防电梯应别离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该少于1台。
修建设计防火标准多高为高层修建

修建高度大于27m的住所修建和修建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仑库和其他民用修建。

《修建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2014

red sun by tawan daeng

《高层民用修建设计防火标准》17层高层住所归于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所和城乡建设部布告 第517号 住所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修建设计防火标准》的布告 同意《修建设计防火标准》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016-2014 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原《修建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修建设计防火标准>GB50045-95一起废止。 

修建设计防火标准中对一类高层民用住所修建的界说是:大于54米。一般到达这个高度的修建约1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