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前身是王茅、华茅、赖茅三家酒厂。

1949年前,茅台酒生产凋敝,仅有三家酒坊,即:华姓出资开办的“成义酒坊”、称之“华茅”;王姓出资建立的“荣和酒房”,称之“王茅”;赖姓出资创办的“恒兴酒坊”,称“赖茅”。

“王茅”最早开创了“茅台酒”的辉煌历史,“王茅”成为许多历史事件的见证者,在共和国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等重要事件中创造了很多传奇故事,为“茅台酒”蒙上了一层神秘面纱。1951年,政府通过赎买、没收、接管的方式将成义(华茅)、荣和(王茅)、恒兴(赖茅)三家私营酿酒作坊合并,实施三茅合一政策——国营茅台酒厂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