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家庄市对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采暖补贴相关政策要求,2022年5月9日起,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以及“两参”退役人员可到相应供热企业领取2021-2022采暖期集中供热采暖补贴。

本次采暖补贴发放时间为2022年5月9日—7月15日。其中,2022年5月9日—6月24日(不含节假日及公休日),在各供热企业营业网点集中发放。2022年6月25日—7月15日,查漏补缺,具体发放时间在各供热企业营业网点公示。

本次补贴发放范围为: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人员)、特困职工家庭和享受民政部门发放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因战致残民兵民工)以及“两参”退役人员(参加1954年以来对敌14次战役、参加核试验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困难的退役人员)。

本次补贴发放标准将根据补贴面积计算:补贴面积按照住宅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面积计算,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扣减15%计算。补贴面积数以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建筑面积数为准。城市低保户(特困人员)、困难职工家庭每户补贴面积扣减公摊前超出70平方米部分不予以补贴。重点优抚对象和“两参”退役人员每户补贴面积扣减公摊前超出100平方米部分不予以补贴。

补贴金额为:补贴面积×22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