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01

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市政府认定的优抚对象的家庭。

02

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并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03

无房户即家庭成员名下不拥有任何形式的房产。

04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优先分配给确无劳动能力的60岁以上高龄、残疾人(一、二级)、军烈属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其中,符合特困家庭条件的孤寡老人,通过发放货币配租,由民政部门安排入住敬老院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