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大部分地方都禁止在教堂外宣传宗教 可能危险系数不大,所以事实上没人管 《海南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反宗教宣传。 宗教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传教、布道、讲经、散发宗教宣传品。 《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 第二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外进行传教活动,不得在公共场所擅自设立宗教设施和宗教造像。 《陕西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宗教活动应当在经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任何人不得在其他公共场所传教、散发宗教宣传品和宣传有神论。 《湖北省宗教事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 外国组织和个人来我省旅游或与有关部门进行经济、贸易、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交流、交往活动,不得附加宗教条件,不得利用上述活动进行传教或在非宗教的公共场所举行宗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