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卖方欲毁约该如何操作今年四月本人与卖方签订了购房和中介合同,由于该房屋为母子共有,儿子在美国工作,所以合同均由其母签署,其母也写下了可以替其子卖房的保证,并约定在今年七月一日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其母称其子六月下旬回国,机票已买好);当时我方也支付了合同约定的七万元定金,卖方也将房屋的钥匙交给了我。但卖方现在却说房子不买了,理由是他的儿子不同意,不去履行过户手续,也不同意支付约定的七万元违约金。
请问我所签订的三方中介合同是无效合同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依合同办事,只要是自愿公平的前提下,就有效.可以先通过中介方协商,不成可以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法院诉讼.找律师吧,他们肯定乐意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