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哥大姐出资帮我和妈妈建的房子我有份吗?律师:你好!今年10月下旬,我的同母异父的大哥,大姐二姐出资给我和妈妈建三间平房,预算大概在5万,现在妈妈病了不能下床,都市我在照顾她,妈妈今年68了,年老体迈,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哥大姐们看在我精心照顾妈妈的份上决定出资给我和妈妈建三间平房,现在看妈妈的情况估计也就1-2年就会去世了,这建好的三间平房在妈妈死后我有份吗,这三间平房大约70M2左右,外加一个院子30M2地基是我的父亲(三兄妹们的养父)留给我和母亲的共同财产,请问我的母亲死后,这三间平房该归谁啊?他们要是到时反悔要卖这房子我该怎么办?请律师帮忙想个万全之策保证这房子永远是我的?本人将不胜感激!![]
周律师:你好!前面说的都对,后来三兄妹又要我签一份什么合同书之类的,反正就是一张白纸黑字写的内容大概意思是这样的:三兄妹看在我照顾妈妈的份上才同意在原来的地基上重建这三间平房的,对于这三间平房我只有居住权没有任何权利买卖处理这三间平房的权利,我只有在家好好照顾妈妈才有居住权,以后妈妈死了,我也可以在这三间平房里面居住,直到我老了也仍然可以在这房子里居住,但是只有居住权其他任何权利都没有,假如我不照顾妈妈三兄妹有权不要我在这三间平房居住,把我赶出去,律师,三兄妹这样做法有道理吗?因为毕竟是他们出的钱重建的房子,我没有出一分钱,可是这三间平房的地基是我的,这又如何和他们划清财产界限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请律师把怎么和他们办理财产分割解释得详细点,我想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有什么办法吗?是还清他们的建房款和他们重新订一份合同吗?我就是想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因为这房子的地基和一点砖都市父亲留给我的,他们是养子女,我父亲的独生子按照遗产继承顺序第一个应该是我和妈妈,而不是他们,我说得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