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二手房的房产证上的新的等记价问题?我的同事买了一个二手房,原房价是230000,现成交价是260000,但中价建议过户后的新房产证还是按原来的230000写,说可以省一些税费,并在买卖合同上写明了按原价办理房产证,请问这样违法、违规吗?对以后再卖这个房有没有影响?原卖方是不是可以少下一大笔个人所得税?中介会不会利用这吃差价?我的同事会不会有什么风险?谢谢!
违反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应据实申报成交价的原则,而且23万登记部门未必会认可,因为契税管理办法中规定,成交价低于市场价的,以评估价申报契税。
有些城市对存量房的契税有优惠政策,比如以26万卖出后若干年内再买30万的房产,就只需按4万缴纳契税,所以会不会对今后有影响,请咨询所在地的房产登记部门。
中国注重的是转移税,不是保有税,所以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以23万申报成功话,受益最大的是买方。
个人所得税?怎么?卖方如果是自然人的话,您的城市还会征收吗?
从某种角度讲,中介就是吃差价的,但这对您的同事没什么风险。
您同事有可能的风险是:
1、该房产的出售,是不是产权人和共有人(比如:夫妻双方)意思一致的表示?
2、该房产有没有设定抵押?或司法、行政限制?
3、《房屋所有权证》的真实性。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