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问题我的房子买的是个人的,当时买时没有过户,那人已经把他的房产证给了我,还给我写了一份协议,说明房子已经属于我了,如果他以后说是他的,我能打赢这场官司吗,我不过户可以吗
答案如下:
1.房产属于私人财产中的不动产。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产权的归属和拥有,实
行权属登记制度。换句话说,就是一幢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谁?是以在房管部门登记备
案持有证书为准。假如房产证上写的张三的姓名,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就是张三的。
法院在审判房产所有权这类民事财产纠纷案时,都是以房产证为依据。
2.鉴于上述,如果他今后说房屋是他的,仅管他以前给你写了一份协议,你打官司都会
输的。因为对那份协议他可以有多种说法:A.在你的威胁和逼迫下签的,B.协议签
了后并未履行,你一分钱都没有给,C.你虽然给了一部分钱,但剩下部分至今未给,我
已全部退还,D.协议签了后,我又后悔了,又不愿意卖了。等等。他的这些说法法院
都可能采信,因为他有一个有力证据----就是房产证。因为房产证由于没过户,还是
他的名字。
3.所以,你必须尽快去过户,不外乎再花几个钱,以免留下后遗症!
4.若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欢迎继续提问,我必将尽力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