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子没到期房东要卖房子怎么办?我是今年4月8号签的租房合同,租期一年,押金2000,签合同的时候交了一个季度的房租,合同约定租满一季度后房租是半年一交。前几天我在房里睡觉时发现房东带人来看房,是准备卖房子,当时她以为我不在房里,其实我在睡觉。我的问题是:1.她这种签租房合同时没有跟我交代房子可能会卖、带人看房时又没有征求我同意私自带人看房的行为是否违法?2.如果房子卖给别人我还想继续租房以前的租房合同是否有效,如果退房,押金是找新房东要还是老房东要?3.如果房子卖给别人法律程序上我是否有权到过户的现场,有权知道以前的房东是否把租房合同及押金情况告诉新房东?4.如果房东准备卖房我是否据此可以不严格执行合同,以后房租每月一交,能否拿回部分押金?(因为我暂时不想搬,搬家太麻烦了)5.我是否可以将大门的锁换掉,让她以后看房都必须经过我同意?问题补充:因为现在的房东要去外地,如果她把房子卖掉,人去了外地,又不跟新房东说明租房情况押金也没转交,我怕新房东不承认他应该承担合同责任,而老房东又找不到人了。再问一句,我现在可不可以退房,此时退房房东要不要赔偿,包括搬家的费用,上网的费用以及精神损失
签的租赁合同没到期你就有权利继续居住,如果房东赶你,他违约,要赔偿你,你不到期就不要搬,你占理,如果你没到期就搬走了,压根就别指望什么房东赔偿你,那属于你自愿退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