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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0 20:40:50
脊髓损伤基本处理原则是抢救患者生命,预防及减少脊髓功能丧失,预防及治疗并发症,应用各种方法(医学的、工程的、教育的最大限度地利用所有的残存功能(包括自主的、反射的功能),以便尽可能地在较短时间内使患者重新开始自理的、创造性的生活,重返社会即全面康复。 脊髓损伤的基本处理原则是由脊髓损伤的临床特性所确定的。 首先,脊髓损伤是一...[展开]
脊髓损伤基本处理原则是抢救患者生命,预防及减少脊髓功能丧失,预防及治疗并发症,应用各种方法(医学的、工程的、教育的最大限度地利用所有的残存功能(包括自主的、反射的功能),以便尽可能地在较短时间内使患者重新开始自理的、创造性的生活,重返社会即全面康复。
脊髓损伤的基本处理原则是由脊髓损伤的临床特性所确定的。 首先,脊髓损伤是一个严重的损伤,颈4以上的高位脊髓损伤现场死亡率极高。颈4以下的脊髓损伤本身不会致命,但约有50%的脊髓损伤患者合并有颅脑、胸部、腹部或四肢的严重损伤。
既使在发展国家,约有37%的脊髓损伤患者死于入院之前,其中大多数死因为严重性复合伤。因此,抢救患者生命是第一位的。 同时完全性脊髓损伤至今尚无有效治疗方法,因此在急救治疗过程中,预防和减少脊髓功能的丧失是极为重要的。
任何造成脊髓损伤加重的治疗都应避免。由于完全性脊髓损伤难以恢复,不完全损伤也可因不能完全恢复而造成患者有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碍,因此利用各种方法对患者进行康复是脊髓损伤从急性期至后期治疗的主要工作任务、脊髓损伤的基本处理原则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脊髓损伤的残疾预防I级预防 即预防残损(Impairment)主要是指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脊髓损伤的发生。在院前急救及院后急救及检查治疗过程中,应防止搬运过程中损伤脊髓。
在脊髓损伤发生后,在抢救患者生命的同时早期采取急救措施、制动固定、药物治疗(MP)和正确的选择外科手术适应证以防止脊髓二次损伤和继发性损害,防止脊髓功能障碍加重和为促进脊髓功能恢复创造条件。 临床医师应当牢记预防脊髓损伤比治疗脊髓损伤更重要,必须避免在急救治疗过程中发生或加重脊髓损伤。
必须指出正确的外科治疗只是脊髓损伤治疗的一部分,而不适当的手术可能造成残疾。 II级预防即预防残能(Disability)。脊髓损伤发生后,预防各种并发症和开展早期康复,最大限度地利用所有的残存功能(如利用膀胱训练建立反射排尿),达到最大限度的生活自立,防止或减轻残疾的发生。
III级预防即预防残障(Handicap)。在脊髓损伤造成脊髓功能障碍后,应用全面康复措施(医学的、工程的、教育的),最大限度地利用所有的残存功能并适当改造外部条件(如房屋无障碍改造),以便使患者尽可能地在较短时间内重返社会即全面康复。
脊髓损伤的康复治疗康复医学是多专业和跨学科的学科,因此康复医学的工作开展多采用由多种专业和学科的人员组成康复治疗小组的形式。 值得强调的是脊髓损伤从伤后急救开始就需要多学科的协作。
康复治疗小组的组成脊髓损伤康复治疗小组应由一名主管医生(骨科、神经外科或康复科)负责。康复治疗小组基本以主管医生、物理或作业治疗师及责任护士为主体。既使在专业的康复中心,也难把康复治疗小组的全体成员每次都集中在一起,而事实上也是不必要的。
因为不同阶段患者有不同问题,需要不同的医生来解决。责任护士应作为恢复协调员来适时召集小组有关工作,而每次的主持人应根据需要解决问题的性质来确定。综合医院如何组成康复治疗小组?由于大多数脊髓损伤患者是在综合医院急诊处理或对脊髓损伤患者进行外科治疗,因此这是需要切实回答的问题。
通常在患者术后拆线或病情稳定后,或在伤后大约1~2月后即被通知出院或转入其它医院或康复医院。而伤后1~2月之内,对脊髓损伤患者来说是预防各种并发症和开展早期康复的关键时间,对患者的康复治疗效果有重大影响。
因此,认为综合医院可进行以定期会诊方式组成康复治疗小组,开展早期康复工作。 综合医院的康复科,应和临床主管医生密切合作,在脊髓损伤患者急性期开展早期康复工作。包括早期康复评定,制定康复治疗计划等,并开展床旁的康复训练。
在过去的10年其它医院诊治后转入我院康复的脊髓损伤患者中,由于没有开展早期康复而使很多患者产生了并发症,其中最常见的为关节挛缩、足下垂、泌尿系感染及压疮等。 因此,必须重视综合医院中脊髓损伤患者的康复。
患者是脊髓损伤康复治疗中的核心在脊髓损伤急救和早期手术、药物治疗时期,主治医生应对确定和实施治疗方案负责,患者应配合医生的治疗。同时,医生向患者说明治疗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早日恢复也是为了早日康复。
从早期康复开始,患者应成为康复治疗小组的核心。 (client-centered),而不是以治疗医生为核心(therapist-centered)。这是因为康复治疗方案应在患者参加下制定,并且在治疗医师的指导下由患者主动来完成的。
在整个康复治疗过程中,患者都是重要的主动参加者,而不仅是被动的接受者。患者应为保持自己的健康负责。 当然,这并不要医师或治疗师放弃其责任,这种责任应体现在康复过程中与患者的交流、讨论与教育过程之中。
从康复治疗的早期开始,医师或治疗师必须将自己的工作重点放在向患者提供医学康复知识与信息上,而不是对患者作出医疗决定上。患者没有理解康复治疗方案,患者就不能积极主动实施康复训练,就难以达到康复目标。
脊髓损伤的康复目标脊髓损伤患者因损伤的水平,损伤的程度的不同,其具体的康复目标是不同的。确定每一个脊髓损伤患者具体的康复目标主要依据其脊髓损伤的分类诊断,同时参考患者的年龄、体质,有无其它合并症等情况。
但是从康复医学的基本观点出发,脊髓损伤患者的基本康复目标又是一致的。 康复医学的目的是利用以医学为主的多种手段,没法使患者受限或丧失的功能和能力恢复到可能达到的最大限度,以便他们能重返社会,过一种接近正常或比较正常的生活。
根据脊髓损伤的处理原则,脊髓损伤患者的康复目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增加患者的独立能力(Independence),使患者能回归社会,进行创造性生活(Productivelife)。 独立能力重获独立是康复的首要目标。
长期以来,康复被认为是一个通过康复训练等手段使患者获得尽可能高的身体独立水平的过程。日常生活活动(ADL)或生活自理能力(SelfCare)的明显提高往往被作为是康复成功的标志。长期以来,独立能力的概念被极度限制在身体的(肉体的)独立能力范围之内,即把生活自理能力(selfcare)作为独立能力的指标。
然而,独立能力不能单纯看作为身体或生理功能上的独立能力,而且应包括独立作出决定和解决问题能力,即自决能力(self—determination)。如果只强调身体的独立能力,则就使得高位脊髓损伤患者失去了康复的目标和意义,不能获得潜在的独立能力。
实际上,这些高位脊髓损伤患者可以通过指导别人协助和应用某些辅助器械达到一种相对独立的生活方式。 因此,在脊髓损伤患者的康复过程中,要同时注意培养患者的自决能力(self—determination)从而尽可能的达到身心的独立(Independense)。
ASIA独立功能评定FIM反应了这两方面内容。 回归社会,创造性的生活(Productivelife)至今,很多康复医师仍把康复的目标局限于生活自理能力或独立能力的恢复或提高,康复治疗主要局限于物理疗法,作业疗法等体能方面的训练。
对社会适应能力的恢复及潜在的就业能力的恢复往往被忽视,甚至被忽略。患者和家属满足于患者生活自理,认为重新返回工作是不可能或不必要的。生活自理能力的恢复,为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的恢复奠定了物质基础,但是生活自理能力的恢复不意味着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的恢复。
脊髓损伤患者只有生活自理能力,可以使他能在家庭环境之中进行一定程度独立活动,但他仍难以回归社会。 这样他们事实上只是社会资源的消耗者,而不能通过自己可能的就业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和智力)为社会提供资源。
他们既不能作为社会精神或物质财富的创造者而开始创造性生活,也不能通过创造财富增加自信自立。只注意生活自理能力的恢复,实际上主要是对人的自然属性进行的康复。只有注意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的恢复,才是对人的社会属性进行“康复”。
否则,其对自然属性的康复就失去了重要价值。也就是说,只有回归社会,进行创造性的生活,才能达到全面康复。临床实际显示胸腰椎损伤而致截瘫者,多数都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而未能工作。
颈髓损伤患者中,有一定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的患者通过必要的训练,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如计算机)也可从事一定的工作。 同时,研究结果显示脊髓损伤患者在生活自理方面所消耗的平均时间实际上少于正常人所用时间。
因此有更多的时间从事更有意义的工作,这一点已被一些事业上取得成功的脊髓损伤患者所证实。对脊髓损伤患者进行职业康复训练,为使他们今后能返回某种适应的工作岗位,从而真正的回归社会,达到全面康复目标。
教育是脊髓损伤康复的关键脊髓损伤是可造成终生残废的严重损伤。现代临床医学和康复医学的发展,使脊髓损伤患者的生存时间明显延长。虽然四肢瘫患者的平均寿命低于正常人群1O~2O年,截瘫患者平均寿命可接近正常人群。
随着平均寿命的延长,截瘫患者再入院康复治疗的比例明显升高。 研究结果显示,再入院率在伤后四年之内最高。再次人院不仅增加患者经济开支,也是影响患者独立生活能力的主要障碍。脊髓损伤患者学习和掌握如何在残疾的状态下生活,学习有关脊髓损伤的基本问题及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法,了解如何在自己现实的家庭和社区的条件下进行康复训练,更有利于患者长期保持独立生活能力和回归社会。
Trieschmann提出,脊髓损伤患者学习和教育的过程是一个从受伤时候开始持续其整个一生的动态过程。脊髓损伤患者康复教育中,最基本的目标之一是增加患者独立性。但独立性不仅是单独身体功能或技能的改善而是包括独立思考和自我管理能力的增加。
在康复教育过程中,脊髓损伤患者不是一个被动的接受者,而是一个积极主动的参加者。 即不仅能主动提出存在的问题,也能与康复治疗小组一起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尽可能自己解决问题。
脊髓损伤患者康复教育中应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回答康复中的实际问题使患者掌握脊髓损伤康复的基本知识与方法。康复教育使患者不仅提高了在住院期间内的康复效果,而且在结束医院中的康复治疗后,患者能在家庭或社区中继续进行康复训练,并可以指导其它人员如何对他进行康复护理。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脊柱脊髓损伤外科从1998年起在病区内开展每期三个月的康复教育课程,受到患者与家属的热烈欢迎。该课程基本上使每位患者在其住院过程中接受一次系统的脊髓损伤康复教育。
在康复教育过程中,患者与家属能和医师护士探讨有关问题。家属和患者在护士的指导协助下自己进行ADL训练和PT、OT训练。 从而增加了患者康复训练的时间,达到早期强化康复的目的,并为患者培训了今后生活中长期陪伴的“康复治疗师或康复护士”,为出院后的社区康复(CBR)或家庭康复(FBR)奠定了基础。
康复教育的初步经验显示,护士在康复教育中有重要的作用。患者与家属更喜欢听护士介绍有关脊髓损伤康复护理和康复训练方面的知识与技巧,对高深的康复理论并不十分感兴趣。 Bleiberg等指出:研究结果显示在康复机构中,护士应在病人的教育方面投人更多的努力,而康复教育则是康复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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