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的名义给股东买车, 有什么规定?有限额吗?要打税吗?
根据根据增值税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02年3月13日 财税[2002]2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不知上述情况中车的手续有没有向股东过户,如没有过户,按照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如已经过户,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增值税的帐务处理。
根据所得税法中的相关性原则,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上述情况应属于个人的支出...全部
根据根据增值税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02年3月13日 财税[2002]2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不知上述情况中车的手续有没有向股东过户,如没有过户,按照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如已经过户,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增值税的帐务处理。
根据所得税法中的相关性原则,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上述情况应属于个人的支出,不得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上述只是理论上的说法,实际上如果没有过户,车在公司帐上,股东只是使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就可以了。不牵扯到任何税的问题;如果过了户,就按照销售处理,开具普通发票,也不牵扯到所得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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