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是基本农田?
近期,国家正在组织开展“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这项工作主要是什么内容,进展情况如何?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具体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确定。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我省调整后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20966万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677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比例为80%。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就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实行耕地...全部
近期,国家正在组织开展“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这项工作主要是什么内容,进展情况如何?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具体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确定。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我省调整后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20966万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677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比例为80%。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就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实行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等提出了新的新的要求。
2015年3月,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城市规模由大到小、空间布局由近及远、耕地质量由高到低的步骤顺序,将核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及时落地到户、上图入库。
按照国家和国土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要求,省政府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作为今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我厅与省农委、统计局共同制定了方案,召开会议、组织培训、进行现场指导和督导检查。
目前,划定工作整体进展顺利。
一是城市周边划定。我省8个重点城市除哈尔滨需按两部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后重新上报外,其他7个城市核实举证结果正在履行两部规定审核程序;省内其他设区城市,以及县级城市已按规定完成了调查摸底和初步任务制作下发工作,目前正全力推进核实举证和论证审核。
二是全省全域划定。全省已全面完成了上轮规划基本农田外业调查核实工作,初步落实了基本农田地块、编制了相关图表册、建立了基本农田数据库,形成了阶段性成果。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完成后,按国家最终下达的我省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各地将在已有划定工作基础上,全面开展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实工作。
不动产及不动产登记的含义和内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是与动产相对而言的,都属于“物”的范畴,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是能否人为地移动,能够移动的称为动产,不能移动的称为不动产。
最核心的不动产类型就是土地。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涉及十类不动产权属登记,分别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登记内容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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