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筛查是采用与儿童年龄相适应的简单技术,对其进 行迅速视力检查和评估,以期及早发现婴儿和儿童需要矫正 或治疗的眼部问题,防止发生视力永久性丧失的系统方法。 视力筛查并不是进行全面的、综合的眼部检查。
全面检查需 要在眼科进行。视力筛查包括以下内容:视力筛查是为了在没有症状的受检者中发现视力问题,以及了解受检者是否存在发生视力 问题的危险性。 然后,将有视力问题或有发生视力问题危险 性的受检者转给眼科医生,进行全面眼科检查。
视力筛查,在 美国由儿科医生、学校医生、护士、家庭医生、验光师和经过培 训的一般人员施行,而在印度主要由经过短期培训的志愿人 员进行。检查的项目如下:(1)新生儿①外眼检查。检查皮肤、眼眶、眼睑、结膜、角膜、虹膜、瞳孔等。
②眼位检查。用角膜光反光法检查眼位。③红光反射试验。用红光反射试验检查屈光间质和眼 底,以期发现白内障,早产儿视网膜病变,视网膜母细胞瘤等 婴儿眼病。(2)6月龄到2岁①检查项目同上。
②视力检查。根据眼球注视和对灯光或小玩具的追随运 动评估视力。③眼位检查。除用角膜光反光法检查眼位外,加用遮盖 试验检查眼位。 (3)3-4岁①检查项目同上。②视力检查。
用E字视力表,Allen视力表或HOTV试 验等方法检查视力。(4)5-10岁:用标准视力表或其他视力表检查视力,至 少每2年1次。(5)11-18岁:用标准视力表或其他视力表检查视力,至少每3年1次。[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