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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发现卖方有贷款能要回定金,属于卖房违约。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银行贷款未还清的房产,只有将剩余房贷还清后才可以出售。也就是说,贷款未还清的房子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可以通过提前还贷的方式还清房贷再进行交易。
对于个人用户,各大服务商允许使用者随时终止服务合同, 不存在违约问题,不需要交违约金。
已经有类似的情况处理到消协,判定为情势变更,买方可以解除合同而无需承担责任。但此案不具有普遍性和判例性,不能通用。建议你可以主动诉到法院,以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减免违约责任。满意请采纳并给个好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br/>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br/>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br/>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如果约定了仲裁机构才可以去仲裁,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与我联系。
按常理,卖方须退赔2倍定金或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合同方可解除。
定金和违约金二者是不能并存的,二者只能选择其一!如果你觉得定金双倍返还不能弥补你的损失您可以选择违约金条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的权益!
若有鉴定合同,卖方临时改贷就是违约,你可上诉要求卖家支付你违约金。
如果未在约定缴费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约定缴费期届满后的次日开始每逾期一天会收取欠费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建议还是按协议约定内容使用。
你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br/>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br/>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br/>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br/>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br/>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br/>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br/>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合同解除纠纷的判决主文中,常有“终止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某某合同”之类的表述。应当指出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并非同一概念。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终止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所以合同的解除要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合同的解除既向过去发生效力,同时由于合同关系消灭使当事人不再负履行义务,因此也是向将来发生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仅向将来发生效力,当事人不发生恢复原状的义务。 区分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不无意义的,但是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大多将这两个概念等同对待。二者在理论上存在不少差别:首先,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其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最后,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我国合同法中的合同终止包含合同解除,二者表现为种属关系。
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 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 同。这是合同法诚实守信原则的根本要求。同时,《合同法》第一百零七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 说,法律在追究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时,首选的责任承担方式也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说,违约方在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的情况下,对守约方最好的救济方式就是继续履行合同。只有在继续履 行合同的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才考虑通过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 失的方式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协议是双方达成的,单方面解除不了
签定劳动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终止。 希望能帮到你,麻烦给“好评”
回答您的问题:卖方如有贷款未清,需要过户前向贷款银行申请清贷,大概15~30日左右,如签定合同时效期内,卖方又转卖其他买方,则构成合同欺诈,属于诈骗罪,但不属于重大过错,一般1~3年有期。 对方如果私自出售房屋给别人,您可以找其赔付双倍定金,还有支付已收的房款与利息,并赔付您误工费,交通费等等,您也可以向派出所举报其合同欺诈,一并清算刑事与民事责任。回答来自:Q房网,敬请关注。
不能退了,因为你的手续已审批,可能是你的资质不太好,所以贷款期限改变。
1、劳动合同原则上不能约定违约金;<br/>2、如劳动合同中涉及服务培训条款,则可以对此约定违约金。
虽然解除合同,但是中介还是会收取一定的中介费。
你好,合约期内暂时是不支持办理提前结束的,暂时也无法支付违约金然后办理放弃返还协议的。
你好,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约定了定金的,违约一方应当承担“定金罚则”即,双倍返还定金,同时,如果协议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还必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因此,如果你单方面毁约是可以的,只不过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主要看证人是否愿意出庭作证 一万元钱的性质 具体可以和律师面谈
有的,终止只有是合同到期了才是这样的称谓,而解除就是半道终止的意思
违约金就是定金的双倍了,合同上写得很清楚了,如果你合同写的是多倍的话有可能多赔一点。<br/> 希望可以帮到你
如果超出约定时间就算违约啦!
区别订金和定金。收定金的违约要双倍赔的. 而订金就只对交钱的一方有用,也就是他违约了也不用赔。 很遗憾,买房子的一般是后者,因为订金是不退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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