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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房产证上只有购房一方名字。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房产证上只有购房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子就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前个人财产。比如说,结婚前,一方父母全额为孩子买了房子,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购房者一方的。即使以后这房子增值了,离婚时候,另一方是无权分割的。 二、一方婚前首付购房,婚后一起还贷,但是房产证上只有首付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依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法主动要求分割。但是如果是婚后一起还贷,那么离婚后,房子还贷部分以及还贷增值部分,购房一方要还给另一方。比如说婚前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但是出于某些原因,并不是全款买房,而是贷款买房。孩子结婚了,夫妻俩一起还贷。日后夫妻感情出现问题要离婚就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另一方则无法主动要求出资首付的一方分割房产。但是对于共同出资还贷部分,出资首付一方应该给予补偿。对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同样需要补偿。 三、夫妻婚前共同购房,但是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往往是,夫妻结婚前感情要好,但不是夫妻关系,为了省加名钱,就只写了一方的名字。
夫妻在离婚后,都需要对相关分产进行分割。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离婚后房产分割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婚前房产离婚房子怎么平分?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前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种情形: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 那么,离婚时房子怎么分?这同样也要分情况进行考量。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相反地,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依据以下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从生理特点上考虑,房子的分割在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同时,房子分割还要特别注意给分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的照顾。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房子时,尽量考虑对房子有实际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经拥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却没有住房,在这种情况下就应依照该原则认定房子归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适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此外,还应考虑一下具体的情形,比如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的情况下,房子的分割还要适当考虑双方父母出资的份额。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婚前房产离婚房子怎么平分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离婚时婚前房产也要分情况进行考量,需要遵循男女平等等原则。
你们都好有钱哦,是在北京吗?好贵的别墅哦,按个人出资来平分的吧,现在的法律也逐步的完善,你们还是去咨询律师吧
这个问题要看你站在哪个角度上来讲了。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后所获得的财产,除了制定归某一方的以外,都属于共同财产,所以除非两位老人明确说房子是给儿子的,那这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分。 但是如果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的名字为准,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这房子就是他的,就等于说是房子就是给儿子买的。 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候夫妻买房往往只在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而忘记领取共有证,不过只要能够证明房子是在结婚之后买的,就认为是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补办共有证。 所以现在的问题就在于这房子到底是给儿子一个人的,还是给夫妻两个人的。如果老人说是给儿子的,那就是个人财产,如果他们说是给夫妻两个人的,那么妻子就需要去补办共有证,否则将来容易说不清楚。如果老人什么表示都没有,那么丈夫也仍然可以以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为由,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认定房子是他的个人财产。如果丈夫这么认定,那么妻子想让房子变成共同财产,取证就很难了(因为钱不是她出的)
房产权虽是你的,但你婚后独力支付的部分也算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所以,离婚后,你还是要补偿部分给她的.
婚前属个人所有的房产,婚后是由父母或者他人明示给一方的房产离婚时不会被平分。
广州沈建魁律师答复如下:法律上没有规定拆迁补偿评分,你有权利要求房屋安置,建议联系本律师详谈一三七六零七六九七六八。
你好。首先,是否为共同财产通常根据两个原则来判定:一要看房屋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的名下。二要看房屋产权证书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后还是在婚前。根据上述原则,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要看房屋产权证书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后还是在婚前。如果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在婚前,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在婚,后则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买房时如在婚姻存续期间,该房屋一般情况下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要回。合同法上有个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就是已结婚为目的才送的房子,结果不结婚了就对南方不公平了。所以要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赠送的合同就可以了。必须要协商一致,或者区法院诉讼。不要追问,具体怎么做去法院立案庭咨询就可以了
根据新的婚姻法,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是不进入离婚诉讼的财产标的。但是,并不是绝对的。详细的情形你可以加我的QQ号359378286。我在线就会回答你d 。因为,离婚诉讼属于最难打的诉讼,并不能一味用法条来解释,必须结合具体案情来分析。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很多当事人认为自己父母在自己结婚前购买的房子,就是属于自己的财产,但是,一般在当事人结婚时,当事人的父母会告诉媳妇说,这套房子是给你们结婚用的。所以,如果媳妇有人证或物证证明时,法院可能会引用这个司法解释的第一款,认为这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房产。也就构成了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实践中这种情形非常多。最后,就看双方的证据角力和法官的主观判断了,民事诉讼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相当大的,所以,并不能在法理上简单作出判断,因为实践中的案件与法学院考试或课键上的案例是不一样的,很多细节最后能够让一个看似简单的法理判断变成错误的判断。 <br/> <br/> <br/> <br/> <br/> <br/> 到百姓问答网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买有过户,住房产权还是属于小舅子所有,和你以及你配偶无关,你们离异,不能分割属于小舅子的财产和住房。<br/>付款买房,都是有银行转账凭据或是资金流水证明,你可以凭身份证,和存折去银行打印,上面有时间,金额,转账对方户口号,。这就是你们最好的出资凭据!<br/>你可以凭这个,主张债权!要求小舅子还钱,你可以得到一半购房款!
你好,房子是你母亲的财产,有处分的权利,不需要争取儿子的意见
看购买时间在结婚证前购买,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没份。如果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一人一半。以结婚证日期为准。
针对您的案件,从法律的角度作如下分析:依据买房时候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当时是为了结婚目的买的,可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是要平分的,有以下办法避免: 1、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经过公证,这样婚后财产就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但是这个很多人是没有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女明星和富商结婚,都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 2、把钱给父母,婚后可由女方父母出全款给女方买房,写女方的名字,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这种情况下,即使婚后买的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前提是以女方父母名义购买房产,然后赠与给女方这样来操作。购买行为是女方父母,房产登记的是女方父母的名字,然后办理赠与手续,受赠人就是女方。这种方式不好的地方就是房产赠与的税费比较多,或者父母可以立遗嘱,过世后,房子归女方继承,房产继承税费比较少。 3、《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依法律规定是可以的,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具体情况是?你们什么时候结婚的?钱是什么时候获得的?房子什么时候买的的?
这个问题要看你站在哪个角度上来讲了。 <br/>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后所获得的财产,除了制定归某一方的以外,都属于共同财产,所以除非两位老人明确说房子是给儿子的,那这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分。 <br/>但是如果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的名字为准,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这房子就是他的,就等于说是房子就是给儿子买的。 <br/>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候夫妻买房往往只在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而忘记领取共有证,不过只要能够证明房子是在结婚之后买的,就认为是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补办共有证。 <br/>所以现在的问题就在于这房子到底是给儿子一个人的,还是给夫妻两个人的。如果老人说是给儿子的,那就是个人财产,如果他们说是给夫妻两个人的,那么妻子就需要去补办共有证,否则将来容易说不清楚。如果老人什么表示都没有,那么丈夫也仍然可以以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为由,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认定房子是他的个人财产。如果丈夫这么认定,那么妻子想让房子变成共同财产,取证就很难了(因为钱不是她出的)
看你们双方的意愿了
我觉得好多人都被中国的教育忽悠了 <br/>什么嫁人就得嫁有车有房 没房就不行了吗 你们女的不能自己有主见吗? <br/>如果你女的真的特别执意那个 分手就分了吧 不值得 通常一个好女人可以不在意你现在穷 但不能穷一辈子 所以你要努力让她看到希望 一起奋斗所营造的才真正幸福
规定是,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后购买住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的姓名,亦或是两人姓名,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家一半权益。<br/>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前签署购房合同,登记人又是一方姓名,那么,住房就属于登记方婚前个人财产,和另一方无关,离异的话,该住房不参与共有财产分割。
算了,同在一起住,他也为你分担了租金
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并且房屋所有人为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那么需要进行分割.
只有是办理结婚登记后购买的房屋,没有约定归一方所有,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如果解除婚约关系,原则上房产要平均分割,适当照顾女方、子女的权益。
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答案,因为,虽说爱一个人就要全身心投入,爱是纯粹的,没有金钱之类的世俗干扰,但是,有些时候,并不是因为你自己不在乎这些就可以真正的做到一直不在乎的。<br/>人是会变的,尤其是在父母对你施压的时候,更多的时候,两个人的分手,并不是不爱了,而是身边的人给了太多负面的暗示,导致你一时冲动就做出了那样的决定。<br/>房子是结婚时候的必需品,却也是奢侈品,会分手只能说是现实太残酷。
很难说的事儿…你们之前的感觉怎么样,如果仅仅因为这一个理由弃你而去的话,这份感情还是放弃算了…这还是看自己决定的,挽留一下吧
总之我觉得现在男人说不上来什么味道,觉得自己付不起责任要分手,既然知道付不起责任那还谈什么恋爱。满足下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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