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科目主要核算什么内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二、本科目可按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二)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三)生产经营领用材料,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售材料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