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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知道:这样的情况拆迁费分2部分的!单位拿他应该得的!你也有一点安置费====各地的情况不同各有区别!你可以要求安置你住房的!补一点土地出让金房子就是你的了!
对于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对于住宅房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偿还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各地的一般作法是,当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结算;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且在规定安置标准内的,超过部分按照住宅房屋的成本结算;偿还建筑面积超过规定安置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商品房价格结算。
房子卖了以后就跟你没什么关系了
各个地方政策都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
可以向国家申请拆迁费。
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就有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也就是你所称的大产权。
按市价赔偿<br/>可以到大马甲网上看看<br/>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谢谢!
主要是签订合同的时候应当跟卖方约定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后果以及违约赔偿。
女儿出嫁户口有没有搬过去呢?好像即时女儿出嫁也是有财产分配权的吧,说句话楼主别不高兴啊,你爸爸还在世吗?如果还在世的话那将来房子拆迁房子就还是你爸爸的,或者你爸爸在拆迁登记的时候把房子登记在了谁的名下,那房子就是谁的。如果你爸爸不在世了,那房子就应该是子女共同分配吧
最关键的是你买了小产权房不能过户到你的名下,就是拆迁赔偿也要通过原房主,这里估计原房主会让你给他好处.最坏的结果是原房主毁约把房子收回去还给你买房的钱,他的拆迁的好处.
个人私用拆迁会折掉40%的价格.个人共用和国家公用都没区别..因为个人私用是延续你的产权继续用..所以会折掉40%.个人共用可以申请延期.就是恢复到70年.国家拆迁那肯定是无区别的.但是比个人拆迁钱可能要少一些..因为土地永远是国家的.很多人都有误区.土地上的房子归你.使用权所有权处分权都归你.但是房子下面的土地永远是国家的.你买到的70年是土地的使用权.70年之后国家要拆迁会给补助.不是70年之后房子就是人家的了.是土地要归国家了.房子是附属在土地上的..如果国家拆迁公用..那么不管你剩多少年产权..再开发自然又从100%产权开始计算了.
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就一样的赔偿
一般是赔钱,具体怎么配要看政府的政策。
使用权和产权是有区别的,如果是公房租赁基本是一致的,但是需要补交按照房改正常款项,如果不是公房租赁的情况,那获得的补偿就很少的
不好意思 这个我不太清楚
这个都不一样 是靠自己与开发商协商的 按面积赔偿是不可能的 因为房根本不值钱 值钱的是手续 而你恰恰没有手续。
首先请问LZ已被冻结的房产的具体位置?<br/><br/>一般因拆迁被冻结的房产不能办理买卖、租赁、抵押等任何交易手续,故您不能购买产权。<br/>参考近几年天津市市内六区的拆迁政策,在拆迁时公产房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用为评估机构给出评估价格的95%(即承租人可以得到95%),剩余5%将给予房屋的产权单位。
看当地房产行情,一般按市价赔偿。<br/>你可以到大马甲网上看看<br/>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谢谢!
您好,小产权放拆迁中非常容易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拆迁中惯用的一招就是“拆违带拆迁”,是比较危险的。<br/>关于是不是可以分到房子,是要看具体的项目拆迁政策,还有看您是怎么和拆迁方进行谈判的。
可以肯定是可以的,但是必须经共有权人同意,这是其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他人无权处分
不能
不买还是你的,应该不会收取费用,拆迁的,是你的跑不掉,只是不能做抵押贷款了
变更户名即可
您好!<br/>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br/> 详情可来电来访!
只要属于政府征收或者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应该按地、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小产权的房子确实入手风险太大。如果确实过不了户,最好去公证。<br/>你百度一下
可以得到拆迁赔偿,建议过户更名。如不过户需要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依法分割遗产,按各自继承的比例补偿,比较麻烦。希望对您有帮助。
应该不是,他们给你的都是新房!其实拆迁“给的房子”并不是给的房子。应该属于等价交换房子或买卖关系(也就是开发商买了你原来的房子,给了你钱或等价于房屋价值的东西,然后你在去买新房子-----不过这个房子是指定的)。不过国内目前还没同意标准定性这个问题,以上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目前的政策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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