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811个问题
12617个问题
85665个问题
1255816个问题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其它有效居留身份; 2、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缴存正常,或者是提取后账户留存6个月的缴存额; 3、申请人家庭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申请贷款时未为他人提供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申请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的除外); 4、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在网上用身份证注册一下,就可以查询了
保定市的网上个人住房公积金没有建立,建议持身份证到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1)可持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营业大厅的专用查询机和银行的ATM机上查询; (2)可通过拨打“96319”语音呼叫中心查询电话查询; (3)登陆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www.cdzfgjj.gov.cn。 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卡的缴存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明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进行查询。
说明你没有缴纳啊,去你们公司问清楚有没有给你开户缴存公积金
进入你所在的城市公积金网站,可以查询缴存在你所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在首页上点击“公积金查询”,出现新的界面,界面上会告诉您有两种查询方式,第一种是声信**,第二中方式就是网上查询。接着,输入您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单位账号个人账号(共21位))或身份证号码(15位、18位均可)和住房公积金查询卡卡号,至少输入两项以上内容,点击“查询”即可。如果您输入的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和卡号不正确,系统会自动提示您重新输入正确的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和卡号。
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居民储蓄活期存款利率记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本息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 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比如,一职工自2009年9月开始缴交公积金,每的缴交额为200元,加上单位的200元,每月进入帐户内的余额有400元,至2010年6月30日结算时,该职工公积金帐户内有余额4000元,这 4000元将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36%计息: 当年的利息:4000*(0.36/100/12*10个月)=12元 当年的本息:4000+12=4012元 2010年7月——2011年6月,该职工连续交纳的12个月,月交额还是200元,交上单位的200元,每月仍为400元,2011年6月30日公积金结息时,帐户内的余额为:上年4012元,当年4800元,结算方式: 1、上年的4012元按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2.85%)计息: 4012*(2.85%/12*3)=28.59元(利息),本息和为:4012+28.59=4040.59元; 2、当年的4800元按活期存款利率(0.5%)计息: 4800*0.5%=24元(利息),本息和为4800+24=4824元。 至2011年6月30日,该职工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为:4040.59+4824=8864.59元。 这8864.59元在2012年6月30日按三个月的整存整取利率计息;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缴交的公积金,到2012年6月30日时按当时公布的活期利率结息。
比较低的额度。 不会超过30万 当然这是比较大的城市的额度。 就算你可以贷到30万你也需要一下条件: 持续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目前还在继续缴存。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担保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 20%或以上的自筹 资金(各地规定各不相同)。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小编总结如下: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3)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主要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合肥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其开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以其在本市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作为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
第一条 为促进本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全省范围内异地购买住房,规范本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异地贷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建〔2014〕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购房地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第三条 已签订《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合作协议书》的本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分中心、管理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本省异地贷款业务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职责管辖范围内异地贷款政策的审批和确定。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本职责管辖范围内异地贷款业务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五条 异地贷款执行购房地中心贷款政策规定。购房地中心提供异地贷款资金,并负责异地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抵押担保、发放及回收管理等。 第六条 异地贷款产生的收益归购房地中心所有,贷款风险由购房地中心承担。 第七条 借款职工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地中心)应向购房地中心提供借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并及时协助购房地中心核实借款职工缴存账户销户及个人重要信息变化等情况。 第八条 借款职工申请异地贷款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作,并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有合法的购买合同(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并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五)提供购房地中心认可的担保或抵押;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七)符合购房地中心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开具证明。借款职工到缴存地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 (二)贷款申请。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提出异地贷款办理申请,并持有购房地中心需要提供的贷款资料。 (三)审核审批。购房地中心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决定是否准予贷款并通知借款职工。 (四)贷款签约。异地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单据等书面文件。 (五)贷款担保或抵押。购房地中心负责办理并保管抵押(预)登记。 (六)贷款发放。房屋抵押(预)登记后,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收妥房屋抵押(预告)登记权属证明后发放贷款,并将《缴存证明》回执反馈至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应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七)异地贷款备案。缴存地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购房地中心发放的贷款等情况均通过全省住房公积金OA平台备案并查询。 第十条 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建立异地贷款定期核对检查制度。 第十一条 缴存地中心应保证其出具的《缴存证明》信息真实准确,因提供信息不实而造成的风险,由缴存地中心承担。 第十二条 缴存地中心应确保职工办理异地贷款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贷款(含本金、利息及罚息),并协助购房地中心催收逾期贷款。缴存地中心应依据购房地中心出具的上年度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还款凭证,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和还贷提取业务,具体按照缴存地中心的提取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尚未结清前,因工作调动转移至新缴存地中心的,由新缴存地中心继续向购房地中心通报借款职工缴存及个人信息变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定义: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以其在本市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作为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今后,根据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调整。
一、向“中心”提供: 1、借款人夫妇双方及保证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借款人)复印件(各2份),公积金手册复印件(1份)请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借款人所在单位合缝介绍信 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管理部: 兹有我单位职工XXX,月收入XXX元,其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现购买XXX(建房地址或者小区)XXX(售房单位名称)住房一套,建筑面积XXXm ,价款XXX元,属本人第X套住房,首付XXX元,需向中心申请借款XXX元。本人愿意用已缴存和以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工资为贷款作担保。如借款人违约,我单位有义务配合你中心扣发借款人工资以偿还贷款本息。请接洽。 3、保证人所在单位合缝介绍信 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管理部: 兹有我单位职工XXX,月收入XXX元,其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本人愿意用已缴存和以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工资为XXX(单位)的XXX(借款人)的借款提供担保。如借款人违约,我单位有义务配合你中心扣发担保人工资以偿还贷款本息。请接洽。 4、借款人及配偶、保证人工资存折复印件(各2份) 借款人工资存折原件无条件质押在借款经办银行。 5、购房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首付款票据,(1份) 6、新购住房的需提供《售房合同》、缴款30%以上凭据的复印件。 7、购置二手房的需提供上市交易的完税凭证及过户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自建、大修住房的需提供房屋主管部门正式证明和费用计划书,自筹30%的资金证明。自建还需提供主管部门批文、《土地证》复印件。 二、借款人亲笔书写的申请书一份 三、提供复印件的同时必须向“中心”提交原件 四、借款人夫妇和保证人必须到“中心”当面签名 五、所购房屋距申请贷款日期在一年以内 注:属学区管理的中学、小学的单位公章及介绍信由所在学区开据。
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雁鸣湖畔 :你好! 办理的程序是:将你现在单位的开户名称,公积金帐号,开户银行,你自己的帐户帐号告诉你在异地的原单位,让他们将余额转到你单位帐号.让他们在填制的《公积金转移书》上注明此笔款项是某某人的及你的帐号.款项到达本地后,你单位开户行会通知你现在的单位.
上“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hzgjj.cn/; <br/>点击右上角“个人公积金查询”; <br/>输入:姓名,公积金贴,身份证号,手机号,就可以查询到了。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还款测算表(参考值)》,以贷款80万元、贷款期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计算,公积金贷款全部本息合计约125.34万元,每月还款3482元;商业贷款的话,5年以上基准年利率为4.9%,全部本息合计约152.85万元,每月还款4246元。对比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发现,公积金贷款一共可省27.51万元利息,每月可少还款764元。
你要持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对外服务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可以修改。
公积金手续相对麻烦<br/>为了节约时间,最好是找一个代理,省事省心.
现在还不能查询,没有网站<br/>内蒙有些市区已经建立了查询网站和查询系统,不如说赤峰,包头,锡林郭勒盟还没有查询网站,现在查询就只能拨打12580了。你可以试试。
如果是公司购买的,那公司可以查到,如果是自己购买的就需要拿着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处查询。
本级单位、个人比例在10%-15%间调整,区市县单位、个人比例在7%-15%间调整,由办事处审批; 市本级单位、个人比例调整到10%以下,区市县单位、个人比例调整到7%以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加载中...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