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万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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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分三个步骤:<br/>一、原材料入库发票未到,月末暂估入账<br/>借:原材料<br/>贷:应付账款 - 暂估应付账款等科目<br/>二、下月初冲回暂估<br/>借:原材料(红字)<br/>贷:应付账款 - 暂估应付账款等相关科目(红字)<br/>三、来票<br/>借:原材料<br/>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进项税额<br/>贷:应付账款等相关科目
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一)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在途物资”等。 (二)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计价。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末,计算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并进行分摊,根据领用材料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从而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以上就是计算原材料的方式。
小型企业原材料的账务的实际处理如下: (1)小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照实际成本,借记本科 目,贷记“在途物资”、“应付账款”等科目。涉及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 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当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额)”科目。 (2)取得投资者投入的原材料,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借记本科目, 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 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3)小型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领用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生产 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小型企业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 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4)小型企业接受捐赠的材料,如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捐赠方没有提供 有关凭据的,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5)小型企业出售材料,按已收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 目。月度终了,按出售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贷记本科目。
自己购材料时:借:工程材料 贷:银行存款领用时:借:开发成本 贷:工程材料发生费用时:借:开发间接费用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月末结转到开发成本中:借:开发成本 贷:开发间接费用就可以
借:银行存款哉应收帐款<br/> 贷:主营业务收入<br/>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视同销售
首先得明确这个“破”,如果是由于管理不善,非正常损失等情况,那么1000对应的进项税要转出,同时,调增营业支出,即 借:营业外支出 贷:进项转出 贷:原材料 如果是属于正常的废品率次品率,直接转入制造费用 借: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
商业会计运费发票,按其不含税运费计入采购成本或销售费用,按其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商贸企业发生的运费,一般有两种业务,一是采购商品发生的运费,这个运费一般情况下计入采购成本,当其商品成本核算采购进销差价法核算时,则一般计入销售费用。第二种业务是销售商品发生的运费,这个运费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目前,运费发票已经营改增,使用的是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票面上有不含税运费和税额,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不含税运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金额为运费发票票面价税合计)
【问】我公司2007年2月15日从安达公司购入原材料一批,价款200000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4000元。公司开出期限3个月的银行承兑不带息汇票一张,同时以银行存款支付汇票承兑手续费200元,但材料未到。请问我公司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1)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时: 借:在途物资——安达公司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应付票据 234000 (2)用银行存款缴纳承兑汇票手续费时: 借:财务费用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3)收到货物时: 借:原材料 200000 贷:在途物资——安达公司 200000
出售原材料时,按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在建工程完工后剩余物资转为原材料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包含在工程物资实际成本中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希望以上答案能够帮助到你。
企业因意外灾害毁损库存原材料一批,这种财产损失不属于企业运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财产损失,因此归入营业外支出。该批毁损原材料造成的非常损失净额=10000×(1+17%)―1000―5000=5700(元)。涉及到的分录为: 批准处理前,先结转原材料: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00 贷: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0 同意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后再以支出的形式冲销利润: 借:原材料 1000(能收回的残料) 其他应收款 5000 (能获得的赔付) 营业外支出 5700(不能获得补偿的部分冲销利润)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00。
(1)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例」2007年3月5日,某企业购进原材料一批,购买价为30 000元,支付了5 100元的增值税,货款已支付,材料已验收,并以32 000元的计划成本计算入库,则该企业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材料采购 3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 100 贷:银行存款 35 100 借:原材料 32 000 贷:材料采购 30 000 材料成本差异 2 000 2)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例」2007年4月5日,某企业自制材料一批,按实际成本入库,该批材料在制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生产成本15 000元,该企业做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15 000 贷:生产成本 15 000 如果该企业按照计划成本入库,计划成本为14 000元,则做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14 000 材料成本差异 1 000 贷:生产成本 15 000 「例」2007年8月14日,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材料,价值80 000元,加工费用为10 000元。9月2日,乙企业加工完成,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了加工费用,并以实际成本将该批材料入库。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9月2日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收到材料并支付加工费用时: 借:原材料 9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 000×17%)1 7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80 000 银行存款 11 700
(1)购买原材料,并已入库: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存货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经查明原因为自然原因造成损失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经查明由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存货盘盈时: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存贷盘盈批准后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流动资产盘盈利得
计划成本法下,相关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材料成本差异+当月入库成本差异)、(期初原材料计划成本+当月入库材料计划成本)X 100%. 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X材料成本差异率. 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十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本月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本月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十本月结存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本月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增加材料的计划成本一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X (1+材料成本差异率). ①购入材料时,货款已经支付,同时材料验收入库.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②购入材料时,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③购入材料时,货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发票账单已经收到).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④购入材料时,材料已经验收入库,月末发票账单尚未收到,需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⑤结转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仅仅是验收入库部分的材料(不包括在途材料的计划成本和暂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 贷:材料采购(实际成本)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 例如,材料采购实际成本400元,计划成本420元,则形成20元的节约差异,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420. 贷:材料采购400. 材料成本差异20. 又如,材料采购实际成本400元,计划成本360元,则形成40元的超支差异,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360 材料成本差异40 贷:材料采购400 ⑥发出材料时,按照计划成本,结转成本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辅助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 ⑦考试时要求计算四个数据 A.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B.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C.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D.结存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⑧计划成本法下差异的正负号 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属于超支差异(正号);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属于节约差异(负号)。 ⑨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 ⑩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 是超支差异时,下列科目所有数字均用正数表示。 是节约差异时,下列科目所有数字均用负数表示。 以上便是会计原材料账务处理内容,仅供参考。
原材料是会计要素流动资产中存货的范畴,原材料对外投资则是视同销售的行为。关于视同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目前存在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第一种方法需要确认销售收入、然后根据销货成本与销售收入配比的原则结转销货成本;而第二种方法则不需要确认销售收入、直接结转销货成本,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他机构用于销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针对以上视同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除前3项业务符合会计销售条件,发生时一般均通过正常营业收入账户核算,其余5项业务会计准则仅规定“企业将自产产品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在会计处理上作销售核算,剩余4项则均按存货成本计价,不作销售处理。笔者以原材料对外投资业务为例,探讨该行为两种不同账务处理方法的差异。 关于原材料对外投资业务的账务处理,一种方法是不确认销售收入而直接结转存货成本,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对于企业发生的存货对外投资行为作了如下的账务处理: 例:用原材料一批对外投资,原材料的账面价值为100,000元,投资双方的不含税协商价值为100,000元,增值税按协商价值的17%计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 117,000 贷:原材料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以上的会计账务处理有其理论依据,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要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以实物用于对外投资时,货物的所有权虽然已转移,但企业取得的是股权证明,而非现金或等价物;未来投资收益能否实现、投资能否收回,实际取决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所以,销售不能成立。由于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五个条件,因此,会计上不能做收入处理,而应该按成本转账。即使会计人员有独立的选择判断的权利,对照收入准则的五个条件和收入的定义,对外投资做收入,至少是不严谨的。企业不会由于发生上述行为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但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行为应计算并交纳各种税费。企业发生对外投资行为时,虽不具备销售实质,应按不含税售价计算销售收入,并按税法规定交纳增值税。 原材料对外投资的账务处理的另一种方式,即确认收入的情况。《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实务指南》中指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以库存商品、原材料等存货作为对价的,应按库存商品、原材料等存货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人”“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并同时结转相关的成本。因此,这类存货对外投资而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应采用前文所述第一种方法,即既要按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又要结转存货成本,对于原材料对外投资的业务做出如下处理: 例题:A公司以一批原材料对B公司进行投资,该批原材料成本为200万元,公允价值(同计税价值)为250万元,双方协议按250万元作价。假设该批原材料的增值税率为17%。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借:长期股权投资 2925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425‚000 同时,借:其他业务成本 2000000 贷:原材料 2000000 对于上述做法,相关理论认为,这种情况虽然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流入,但不等于没有经济利益流入;虽然没有直接的货币流入或流出,但从实质上看可视为将存货出售后取得销售收入,再用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因此对这一行为应作销售处理,按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计入有关收入科目,再结转成本。将上述处理方法与前述人大版例题相比较,其提供的会计信息有以下优点:第一,由于分别确认收入和相关成本,因此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时无须再作纳税调整;第二,对外投资的原材料作收入入账,有利于增值税的纳税征管。既保证增值税和所得税足额缴纳,又简便易行。但是,从会计信息真实性上来看,确认收入将导致“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账户虚增,致使会计信息失真。众所周知,企业会计信息主要是为外部信息使用者服务,真实、可靠是信息的基本要求。原材料投资业务不是真正意义的销售,这样处理必然误导信息使用者。 从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上来看,原材料等存货对外投资在账务处理上按成本结转是目前较为通常的做法,但不可避免地存在忽视所得税的问题,因为这种会计处理的结果未计算视同销售的收入,这就要求企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未开具发票及未确认的收入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在计算所得税应纳税额时,应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成本,以达到既防止企业借各种名义逃避纳税,又保证了国家税收足额入库。
企业发生存货盘亏及毁损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对于入库的残料价值,记入“原材料”等科目; (2)对于应由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款,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3)扣除残料价值和应由保险公司、过失人赔款后的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4)属于非常损失(如因暴雨毁损)的部分,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企业发生存货盘亏及毁损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对于入库的残料价值,记入“原材料”等科目; (2)对于应由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款,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3)扣除残料价值和应由保险公司、过失人赔款后的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4)属于非常损失(如因暴雨毁损)的部分,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相关链接」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计入管理费用。编辑推荐>>库存原材料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原材料盘亏的会计处理。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企业因意外灾害毁损库存原材料一批,这种财产损失不属于企业运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财产损失,因此归入营业外支出。该批毁损原材料造成的非常损失净额=10000×(1+17%)―1000―5000=5700(元)。
可以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领料,不能多领.如果有报废,损坏等情况需要多用料的需要重新开领料单,这样生产计划领料数量加上领料单领料数量就等于实际用料数量了.
如果是发票上直接体现的折让,可以直接冲减购销成本。如果是付款折让可以按照现金折扣的方式,冲减当期的财务费用。对于供应商直接给予的降价减价减款采购,也可以确认营业外收入。账务处理是多样的,企业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本企业的需求进行处理。
原材料的账务处理有以下名词: (1)材料采购核算小型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 的采购成本。 (2)原材料核算小型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辅材料、燃料 等的实际成本。 (3)委托加工物资核算小型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 (4)周转材料核算小型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企业的包 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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