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工资调整怎么做分录
应该分汇算清缴前和汇算清缴后,如你公司为汇算清缴结束前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即</p>补提时:</p>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结转利润分配</p>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p> 盈余公积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p>如为汇算清缴后则调整本年度损益</p></p>###按汇算清缴结果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 所得税
补交时
借:应交税金- 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期末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补交数-盈余公积)借:盈余公积 (补交数×盈余公积提取比例)
贷:以前度损益调整
调整报表的年初数###应该就未计提的应交所得税金额补提
.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 : 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同时,在填列报表时调整年初数,就补提的金额调增资产负债表"未交税金"项目,调减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利润分配表"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及其他报表的相关项目.
汇算时调增调减的项目,如果是因会计与税法规定不同形成的,只做纳税调整,不需做账务处理。###如题:(你看了就明白了)
我公司2007年度利润总额是18291.1元,至12月一直没预缴过所得税,2006年汇算清缴时我公司多了交了1900.5元税,这部分税一直没抵(退)过,2008年1月初应预缴多少所得税。分录怎么做?2007汇算清缴时又该怎么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应该有借方余额1900.5元。
2007年应交纳的所得税(假如没有其他调整事项):
18291.1×18%=3292.4元
借:所得税费用 3292.4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292.4
将所得税费用转入利润:
借:本年利润 3292.4
贷:所得税费用 3292.4
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借:本年利润 14988.7(18291.1-3292.4)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988.7
这时,“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为贷方余额1391.9元(3292.40-1900.5),你在交上这些所得税就行了:
实际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91.9
贷:银行存款 1391.9
###也可以这样做###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调整本年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及相关项目的期初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