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万个问题
52万个问题
D、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必须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br/>小规模纳税人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理论上是这样做的。
总账一级科目是同一个,即”应交税金“<br/>如果对我的回答满意,请选中我的回答后点击”采纳“按钮。要互相支持啊!尊重我的劳动。切勿只点击大拇赞扬,指敷衍了事,这太没良心了<br/>请点击采纳按钮,选中我的回答,点击采纳,不要赞扬啊
委托加工物资是我们发出的放在加工方的材料,加工方是只记录材料 数量的进出而不记录单价,所以他们并不知道存货的价值。加工方虽然有 管理责任,但是我们应该更关心自己的存货,因为这是我们放在加工方的 财产,所以我们提到了用委外加工仓来管理委外发料。在科目设置上,我建议在委托加工物资下设两个二级明细科目,一个是 委外材料,另一个是加工费。委外我们可以理解为借助别人的生产线生产我 们的产品,委外材料相当于“生产成本一-直接材料”,加工费相当于“生产 成本——直接人工”和“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AB 精柝:略。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外购和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比如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用于生产卷烟的.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则要记入委托加工的成本当中.
你需要了解的问题可能不是增值税问题吧,因为增值税现在多知道是价外税,进项税可以抵扣,如果放到成本里去,既增大成本又不能抵扣,两方面都不利。想你需要了解的是消费税问题,委托加工收回,受托方代交消费税,如果收回的物资继续加工,消费税可抵扣,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出接出售,消费税不可抵扣,这说明消费税只交一次,不重复交纳。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因支付加工费的里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故再不能计入成本,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支付的增值税可以计入成本.
应交税费核算如下: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应交增值税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企业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三级明细科目,当借方大于贷方时表示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即是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缴纳增值税是在“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的,如果多交了,也是在“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借方出现余额,而不是“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对于诸如“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资产类科目来说,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对于“应付帐款”“长期借款”等负债类科目来说,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
它们一样都是负债类科目,贷方表示需要交的钱,借方表示冲抵的。 销项税是卖了东西开票出去后需要去交的税金,当然记贷方,而进项税是买了东西之后收到专票后可以用于抵扣的税金,当然是记借方啊,这样你在帐套里面的应交税费可以看到你实际应交的税金如果计算的话,即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应交税费核算如下: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应交税费核算如下: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应交增值税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5.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2.**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3.交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三)应交所得税1.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2.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应交土地增值税1.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2.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五)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2.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六)应交个人所得税1.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七)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2.交纳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在实际工作中,正像你说得那样,有一些企业直接把外购材料送到受托方进行外加工,财务作以下的帐务处理:借记“委托加工材料”、借记“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这是允许的。但是,委托方存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因为此批材料直接拉到受托方外加工,管理是个大问题。比如双方要签订加工合同,对外加工材料的使用、保管等要明确责任,对于如何提高材料利用率、双方如何对帐、边角余料处理方法等在合同中都要注明。尤其在会计期末,委托方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要统计、核算外加工材料的数量和价值,合并到存货中来反映全部价值。
如果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不能抵扣,所以会产生你说的会计分录。 税法规定:第五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所称非企业性单位,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随同加工费支付的手续费不应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所支付的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可予以抵扣,计入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加载中...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