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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的异同 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不论是否已有现金的收付,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收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就是说凡属本期的收入,不管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凡属本期应当负担的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付出,都应作为本期费用。反之,凡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也不作为本期收入;凡不应归属本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付出,也不能作为本期费用。 而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它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或费用的发生。就是说按收付日期确定其归属期,凡是属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出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本期,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凡本期未收到的收入和不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收入和费用,也不有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有时,企业发生的货币收支业务与交易事项本身并不完全一致。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或者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为了明确会计核算的确认基础,更真实地反映特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一、权责发生制 1、权责发生制亦称为应收应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入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 2、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会计业务时应做到以下两点。其一,凡本期内实际发生并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其二,凡不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到或支付,亦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处理。 因此,采用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期末必须对账簿记录进行账项调整,才能够使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存在合理的配比关系,从而可以比较正确地计算企业的本期盈亏。 3、优点及适用范围。权责发生制能够真实地反映当期的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更加准确地计算和确定企业的经营成果。因此,它在企业会计中被普遍采用。 二、收付实现制 1、收付实现制是一种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关于收入和费用这两个会计要素的计量基础。收付实现制亦称实收实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以实际收到或支付款项为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的标准。 2、根据收付实现制原则处理会计业务时应做到以下两点。其一,凡本期内实际收到的收入和支付的费用,无论其是否应归属本期,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其二,凡本期未曾收到的收入和未曾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亦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处理。 因此,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处理手续比较简便,会计核算可以不考虑应计收入、应计费用、预收收入、预付费用的存在。 3、缺点及适用范围。收付实现制不能正确地计算和确定企业的当期损益,缺乏合理的收支配比关系。因此,它只适用于业务比较简单和应计收入、应计费用、预收收入、预付费用很少发生的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团体等单位。 三、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区别和联系 1、联系:其联系是二者的目的均为正确计算和确定企业的收入、费用和损益。 2、区别:二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不同;对收入与费用的配比要求不同;会计期末处理方法不同;各会计期间计算的收益结果不同;核算过程中设置的账户设置不同;各自的优点缺点不同;适用的范围不同等
权责发生制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因此,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在现金收付的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用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这种处理方法的好处在于计算方法比较简单、也符合人们的生活习惯,但按照这种方法计算的盈亏不合理、不准确,所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不予采用,它主要应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户等权责发生制在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时有其合理性,几乎完全取代了收付实现制;但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时却有其局限性:一个在损益表上看来经营很好,效率很高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入财务困境。这是由于权责发生制把应计的收入和费用都反映在损益表上,而其在资产负债表上则部分反映为现金收支,部分反映为债权债务。为提示这种情况,应编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弥补权责发生制的不足。区别: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在处理收入和费用时的原则是不同的,所以同一会计事项按不同的会计处理基础进行处理,其结果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是不同的。例如,本期销售产品一批价值5 000元,货款已收存银行,这项经济业务不管采用应计基础或现金收付基础,5 000元货款均应作为本期收入,因为一方面它是本期获得的收入,应当作本期收入,另一方面现款也已收到,亦应当列作本期收入,这时就表现为两者的一致性。但在另外的情况下两者则是不一致的,例如,本期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存入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现金收付基础,这笔货款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因为现款是本期收到的,如果采用应计基础,则此项收入不能作为本期收入,因为它不是本期获得的。###权责发生制是本月发生本月登记,不是本月的就不记录收付实现制是只要有发生的就记录,不用看时间是否为本月的###小静吗?###一般来讲以盈利为惟一目的的公司要求采用权责制,事业行政用收付制###采用权责发生制:(1)逾期半年以内的贷款利息收入;(2)金融机构往来收入;(3)投资收益;(4)定期存款利息支出;(5)金融机构往来支出;(6)固定资产修理、租赁、低值易耗品购置、安全防卫等大宗费用支出;(7)无形资产摊销;(8)固定资产折旧;(9)各种税金。采用收付实现制: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用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发放工资时,所以应以收付实现制来界定,“实际取得”是指员工实际收到工资的时间,而不是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的归属期间。在反映企业的盈利性方面,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存在着时间性差异。从长期来看,两者确认的收益是一致的,从某一个会计期间来看,两者所确认的收益存在差别。因此,要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盈利性和流动性,必须兼顾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在金融工具大量存在的情况下,恰当的选择应该是以权责发生制为主体,对所持有的金融资产、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交易而形成的利润,改为按收付实现制来确认,视不同种类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而有所不同。在现行财务报表体系中,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都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表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它向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现金流量资料,以帮助报表使用人更好地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 综上所述,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财务会计,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结合。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原则,是指以应收应付作为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而不问货币资金是否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就是说,一切要素的时间确认,特别是收入和费用的时间确认,均以权利已经形成或义务(责任)已经发生为标准。<br/>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
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不论是否已有现金的收付,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收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就是说凡属本期的收入,不管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凡属本期应当负担的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付出,都应作为本期费用。反之,凡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也不作为本期收入;凡不应归属本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付出,也不能作为本期费用。 而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它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或费用的发生。就是说按收付日期确定其归属期,凡是属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出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本期,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凡本期未收到的收入和不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收入和费用,也不有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目前,我国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对企业会计人员来说,重点是:会计应用权责发生制,税务应用收付实现制,两者产生差异,对所得税影响很大,需要注意。 概念不同: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弊端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不科学,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使用范围不同: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收付实现制必然将会被权责发生制所取代。 通俗一点理解的话 收付实现制是以收到钱为依据。当月收到钱就算当月收入,当月付出钱就算当月支出,不会考虑收入和支出是不是应当属于当月。 权责发生制则以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为依据。属于当月的当然算当月,不属于当月的收入或支出,即使当月收到了或支出了也不应该在当月体现。
1.概念不同: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2. 弊端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不科学,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3.使用范围不同: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收付实现制必然将会被权责发生制所取代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主要区别就是在时间问题上。权责发生制意思就是权利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纳税时间;收付实现制就是实际收到或者给予的时间税收上一般都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征收税款,意思就是说,你卖出去了货物的那一瞬间,就算你还没有收到钱,但是税务部门已经认为你有了销售收入。 </p>
由于工资核算往往涉及到个税,社保,个人往来扣款等等,应付工资与实发工资之间往往不相一致,内容较多,比较复杂,一般按照权责发生制为好。
对。 会计假设之一:企业持续经营 但为了分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在会计工作中,人为地在时间上把连续不断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结果用起讫日期加以划分,形成会计期间,这就是会计分期。于是就产生了各期间的财务报表。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选择把收入和支出确认与计量到哪一个报告期的两种不同的原则。 “权责发生制”是把收入和支出计入该笔交易的权利和责任发生时的那个报告期;“收付实现制”是在现金收到或支出时计入相应的会计分期。
权责发生制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因此,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在现金收付的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用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这种处理方法的好处在于计算方法比较简单、也符合人们的生活习惯,但按照这种方法计算的盈亏不合理、不准确,所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不予采用,它主要应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户等权责发生制在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时有其合理性,几乎完全取代了收付实现制;但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时却有其局限性:一个在损益表上看来经营很好,效率很高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入财务困境。这是由于权责发生制把应计的收入和费用都反映在损益表上,而其在资产负债表上则部分反映为现金收支,部分反映为债权债务。为提示这种情况,应编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弥补权责发生制的不足。区别: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在处理收入和费用时的原则是不同的,所以同一会计事项按不同的会计处理基础进行处理,其结果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是不同的。例如,本期销售产品一批价值5 000元,货款已收存银行,这项经济业务不管采用应计基础或现金收付基础,5 000元货款均应作为本期收入,因为一方面它是本期获得的收入,应当作本期收入,另一方面现款也已收到,亦应当列作本期收入,这时就表现为两者的一致性。但在另外的情况下两者则是不一致的,例如,本期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存入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现金收付基础,这笔货款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因为现款是本期收到的,如果采用应计基础,则此项收入不能作为本期收入,因为它不是本期获得的。
有影响,会计报表你就会出点小问题</p>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都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准编制的</p>现金流量表正表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的副表是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p>原理不会,你很难操作的</p>以后你做股票,也是要看企业的报表的,同志,很重要的哦,一定要搞清楚。</p>行政单位(政府)收付实现制,一般企业是权责发生制。好好加油!</p>
通俗一点理解的话收付实现制是以收到钱为依据。当月收到钱就算当月收入,当月付出钱就算当月支出,不会考虑收入和支出是不是应当属于当月。权责发生制则以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为依据。属于当月的当然算当月,不属于当月的收入或支出,即使当月收到了或支出了也不应该在当月体现。
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不论是否已有现金的收付,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收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就是说凡属本期的收入,不管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凡属本期应当负担的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付出,都应作为本期费用。反之,凡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也不作为本期收入;凡不应归属本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付出,也不能作为本期费用。而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它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或费用的发生。就是说按收付日期确定其归属期,凡是属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出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本期,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凡本期未收到的收入和不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收入和费用,也不有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是指企业应按收入的权利和支出的义务是否属于本期来确认收入、费用的入帐时间,而不是按款项的收支是否在本期发生. 权责发生制下,凡是本期实现的收益和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入帐;凡不属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入帐. 收付实现制 是按照款项时间收到或付出的日期来确定收益和费用的归属期
会计假设之一:企业持续经营 但为了分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在会计工作中,人为地在时间上把连续不断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结果用起讫日期加以划分,形成会计期间,这就是会计分期。于是就产生了各期间的财务报表。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选择把收入和支出确认与计量到哪一个报告期的两种不同的原则。 “权责发生制”是把收入和支出计入该笔交易的权利和责任发生时的那个报告期;“收付实现制”是在现金收到或支出时计入相应的会计分期。
1.概念不同: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2. 弊端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不科学,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3.使用范围不同: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收付实现制必然将会被权责发生制所取代。
1.概念不同: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2. 弊端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不科学,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3.使用范围不同: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一、权责发生制 1、权责发生制亦称为应收应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入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 2、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会计业务时应做到以下两点。其一,凡本期内实际发生并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其二,凡不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到或支付,亦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处理。 因此,采用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期末必须对账簿记录进行账项调整,才能够使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存在合理的配比关系,从而可以比较正确地计算企业的本期盈亏。 3、优点及适用范围。权责发生制能够真实地反映当期的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更加准确地计算和确定企业的经营成果。因此,它在企业会计中被普遍采用。 二、收付实现制 1、收付实现制是一种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关于收入和费用这两个会计要素的计量基础。收付实现制亦称实收实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以实际收到或支付款项为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的标准。 2、根据收付实现制原则处理会计业务时应做到以下两点。其一,凡本期内实际收到的收入和支付的费用,无论其是否应归属本期,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其二,凡本期未曾收到的收入和未曾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亦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处理。 因此,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处理手续比较简便,会计核算可以不考虑应计收入、应计费用、预收收入、预付费用的存在。 3、缺点及适用范围。收付实现制不能正确地计算和确定企业的当期损益,缺乏合理的收支配比关系。因此,它只适用于业务比较简单和应计收入、应计费用、预收收入、预付费用很少发生的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团体等单位。 三、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区别和联系 1、联系:其联系是二者的目的均为正确计算和确定企业的收入、费用和损益。 2、区别:二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不同;对收入与费用的配比要求不同;会计期末处理方法不同;各会计期间计算的收益结果不同;核算过程中设置的账户设置不同;各自的优点缺点不同;适用的范围不同等。
权责发生制: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收付实现制: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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