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个问题
4万个问题
相应的进项税7%可以抵扣,93%入管理费用。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按照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5)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的废旧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扣除。
待摊费用-待抵扣进行税额
车间用的载货电梯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后,一些地区反映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不够明确。为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电子版可在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九月九日
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我们公司以前每个月都有这个情况,是关于水电费的,交水电费的是老总的亲戚,平时不太配合财务,总是月初二号才把发票给我们(我作为会计向老总反映了这个情况,老总把交水电费的臭骂了一顿后让他必须在28号前交发票到财务,否则罚款,现在已不存在这种情况了),但费用又必须做,我们所采用的方法同xuri的方法一模一样,走的待摊费用科目,他的分录写得很好,你完全可以采用该方法做帐.
如你单位这月没有收入那么不需做销项凭证,也就不会产生税金及附加如这月你认证了10000的进项税,那只要做这张进项凭证你单位如是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就进待抵扣税金(进项)如不是就直接进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增值税,但是发生应当缴纳增值税的业务时要缴纳增值税,不是所不能抵扣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所以还是要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进行核算。
进项税抵扣就是可以计入进项税;进项转出就是已经抵扣进项税的物品,因为用于非应税项目等,使得进项税不能够抵扣了,需要从进项税里扣除。
“抵扣进项税”又称“税额抵扣”、“税额扣除”、“扣除税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缴纳税款时对于以前环节缴纳的税款准予扣除的一种税收优惠。由于税额抵扣是对已缴纳税款的全部或部分抵扣,是一种特殊的免税、减税,因而又称之为税额减免。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1.申报撤销,扣除重复部分进项税金后申报,回头发票核查时写个情况说明应该就可以了;2.下月进项税额转出,情况说明。最好是第一种!
能抵扣, 不过进货尽量从一般纳税人处进,可以按17%抵扣。 4%和6%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局代开的发票。
购入货物未取得发票,货物先按合同价暂估入库,待收到发票后,正式入库: 发票未到: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收到发票后,红冲: 借: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付账款---(红字) 按发票金额正式入库: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这时,就可以根据发票申请办理认证手续了,认证后就可以抵扣。 (如果企业设置有“待抵扣进项税”科目,上面的科目可以直接这样做: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认证后,抵扣时,就可以直接从“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出就可以了。
待抵扣的进项税不能作为一级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让出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仍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申报撤销,扣除重复部分进项税金后申报,回头发票核查时写个情况说明应该就可以了;2.下月进项税额转出,情况说明
1、收到发票时 借:原材料 待摊费用-待抵扣进行税额 贷:相关科目 2、认证完抵扣联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待摊费用-待抵扣进行税额 会计制度中有说如果是你已经支付货款,可是未收到发票,无法抵扣税款时就 借:原材料 待摊费用-待抵扣进行税额 贷:相关科目 我认为现在税款抵扣必须通过验证,所以在你验证前都是属于无法抵扣税款的,所以可以借用这个分录,实际情况也是这样。放到“其他应收款-进项税”从意义或实际情况上都说不过去。
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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