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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办理建房手续应交多少钱? 问: 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繁荣,农民建房的越来越多,但是,有关部门批复宅基地、办理建房手续时,乡国土所与县国土局的收费却不同,请问农民办理建房手续时到底应交多么钱?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关于农民建房审批及收费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民建房的审批程序是:由农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民建房收费标准,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农民建房收费规定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0]88号)的规定,凡农民在原宅基地上建房的,只能收取"一书一证"工本费,即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每证8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工本费(每证10元);凡依法批准农民占用耕地建房的,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由建房农民补充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不能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除收取"一书一证"工本费外,应征收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省人民政府湘政办发[2000]1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征收;凡农民经批准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建经营性房屋的,除按相应规定办理外,应按建安造价的2%征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每户最高不得超过300元;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又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按每户不超过200元的标准收取土地复垦费;凡农民在小城镇实行"三通一平"、"七通一平"成片开发的国有土地建自住房的,按城市居民建自住房对待,不收取土地复垦费、人防工程易地统建费、文物调查勘探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建筑施工招投标管理费、新墙体材料改革费(基金)、散装水泥扶散费、建筑噪声费、民用卫生设计审查费及各项基金(不包括防洪保安基金)。灾区农民水毁房屋在原地和政府统一安置的异地重建住宅的,免交一切建房收费。农民违法占地建房的,按《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乡(镇)国土所、建管站办理农民建房有关行政审批手续,只能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等,不能以其他任何名义收取管理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一切不合法的收费。不得执行与自身管理职能无关的收费和代理收费。
农村建房无须缴纳土地取得费用,仅须缴纳相应的手续费用即可,不多. 在浙江,一、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审批收费对应表 表一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 文件依据 收费对象 1 耕地开垦费 10元/㎡ 浙财综字[2002]78号 占用耕地的个人 注:属于非耕地的不收任何规费,旧村改造、三房改造的农户减半收取。
在农村建房必须是有本村户口的村民,个人要向村委会申请划定房场,划得房场后向乡镇政府递交建房申请书,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再报县级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然后,凭县级政府的发给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向建设规划部门申请建筑规划,再凭以上手续由乡镇政府“放线”,即可施工了。 施工结束后,由规划部门验收合格后,凭以上手续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证。
江苏农村,简单的二层楼毛坯房,砖混结构,预制板楼面,包工包料约需560元/平,基础也算一层,现浇板增加30元/平(二层);单包工约130元/平,基础也算一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征地补偿费:土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赔偿款也归村所有。具体如何管理、使用、分配,应该由村民大会决定。按照在册农业人口进行分配,也是一种较通行的做法。承包户只享有所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以及在承包时间以内该土地的收益权。该土地被征收后已不属于个人承包,不能根据承包面积来分配。这种分配方式本身是不违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真正影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合法地位的,是征地行为。 青苗费:主要为承包面积以及种植的作物; 地面附着物补偿费:主要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人员安置费:农民失去土地后的生活补偿,可以是货币方式,也可以采用生活保险形式。
每个地方都不同。。 不过收费确实太贵了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程序 一、建房户持由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同意其建房的申请向当地村镇规划建设中心所镇乡接待站申请选址,镇乡接待站会同村、社、国土、林业、水利、电力、路政等有关部门现场选址定点。 二、建房户将选用的通用设计图或正规设计图和与有证个体建筑工匠签定的《村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报镇乡接待站审查,填报三台县农房建设申请表一式二份,经镇乡人民政府、中心所审查同意后,报县建设局审批。经审核同意,出具村镇规划选址建设意见书。 三、建房户持村镇规划选址建设意见书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四、建房户在开工前应当向村镇中心所提出书面开工申请,经审查同意,由村镇建设中心所驻镇乡同志现场打桩放线后,才能开工建设。 五、村镇规划建设中心所应对农房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建房户及个体建筑工匠有配合及接受检查的义务。 二00四年元月 收费项目 一、市政建设配套费 建制镇乡:25.00元/平方米; 场 镇:12.00元/平方米 二、城镇房产证 单位:15.00元/证; 个人:10.00元/证 三、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1、纯住房80.00元/套; 2、工厂、医院、学校等 160.00元/宗; 3、商业用房240.00元/宗; 4、党、政、军、机关、社会 公益福利 单位120.00元/宗 四、住房交易手续费 1、住房交易手续费 (1)新建商品房3.00元/平方米(转让方 承担) (2)存量住房6.00元/平方米(转让双方 各承担50%) 2、住房租赁手续费100.00元/套、次(出 租人承担) 3、非住宅转让手续费 按成交价、评估价的1.8%收取(转让双方各 承担50%)。
差不多3000左右一平方。有的会贵一些。
那里不了解所以不能评说!
最起码的是要在500一个平方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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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素质不行的
在自己的宅基地建房不必缴纳费用,只要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在手即可。
有,百度地图上一搜就可以了
济南应该的确是有的 据2008年11月28日《齐鲁晚报》 本报11月27日讯 已经交了初装费,楼道外的供热管网还要用户承担费用吗?近日,七里山新村的居民孟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热电厂对此答复说,铺设的这段管道虽在楼外,但仍在规划红线内,不在热电厂的免费服务范围内。 市民孟先生说,他在七里山新村南区有一处房子,由其父母居住。房子比较老式,没有物业管理。由于今年开始安装供暖设备,去年他按标准交纳了初装费。目前各家室内的供暖设施都已安装完毕,只等与供暖主管网接通,即可开始供暖。但前几日,南郊热电厂通知他还要交700元钱,以铺设楼外一段管网。为什么已经交了初装费还要自己负担楼外管网建设费用呢?孟先生很纳闷。 26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南郊热电厂客服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孟先生所说的这部分供暖管网仍处于规划红线以内,按规定就应由用户自己承担建设及维修管理费用。 记者为此又咨询了12319市政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济南市对供热管理的相关规定,规划红线外的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而规划红线内的供热设施则由产权单位或用热户负责。孟先生的情况应属于后者。 附“建筑红线”(规划红线) 规划红线 规划红线一般指的是道路红线或建筑红线。道路红线是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则是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一般开发红线内地块时,还需要退一定距离,所有建筑均须在退红线范围内。用地红线仅标注在红线图上,现场是看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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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考试的时候可以先办个临时身份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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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建房面积不得超过所在省规定面积,超出部分的土地,应由村委会依法收回,不得以交纳出让金的方式,让农民超范围建设。 农民建房,当地政府可按法律规定收取耕地占用税以及证照工本费。 除此之外,其他费用一律不得向农民收取(如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宅基地超占费、土地登记费、村镇规划管理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费等)。 如果收取了不得向农民收取的费用,则均属于乱收费。建房户可向当地农委农民负担监督办公室举报。已经交纳而有关部门又拒不退还的,交费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索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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