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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人、转让人和新预购人持经登记备案的原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双方新签订的预售转让合同及预售方或银行出具的已付足约定的预购款的证明文书,到标的物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对符合转让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予以转让登记。同时办理原预售合同的更名手续,明确预售方向受让人履行原预售合同的标的物。若需再次转让者,仍按上述手续办理。经过最后转让登记的受让人,为预售后竣工的商品房产权人。 购房者转让期房的动机是不同的,有的人可能是觉得房屋不合适而不想买了,有的人可能是因为出现突发情况导致不能买,也有的人是为了炒房。
监护作为一种资格,可否抛弃?从德国的民法规定看,拒绝担任监护人可以分为有理由的拒绝担任和无理由的拒绝担任。前者不承担民事责任,后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理论上阐述,作为一项权利没有理由不准权利人抛弃或转让,但是作为一项职责,则不能不受约束的抛弃或转让。我国法律只规定了一般的监护人设立和丧失制度,没有明确监护权的抛弃或转让的规定,要完善我国的监护制度,使之尽量少发生纠纷,应当明确这样的抛弃或转让的限制。在资格问题上,由于法定监护突出的身份和法定因素,监护权利和义务的联系上也更为紧密,所以,因法定监护而形成的监护权利的抛弃要比其他更为严格。指定监护和委托监护,由于不是直接以身份关系为基础,因此权利抛弃和转让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允许。
由于不动产买卖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能转让:(六)、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但该条限定的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动产,并未涉及期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国务院至今没有作出规定,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此也没有规定。 不过,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期房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且履行法定的程序。具体到各个地区又是不同的。
房转让的条件 在这里,小编先来科普一下,期房与现房的区别有哪些? 现房是指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期房是指未经竣工验收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 相比现房,期房转卖相对比较麻烦,与普通的二手房交易不同,期房的转卖需完成期房的权益转让。期房的权益转让是指预售卖方将其所预购的商品房的期权,转让给买房的法律行为。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期房转让的条件: 1、房屋尚处在期房阶段 也就是满足上面提到的期房的概念,期房尚不能以二手房过户的形式实现转让。 2、具备权益转让条件。 预购房转让必须在卖方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预售登记才可以进行转让。目前,国务院与相关法律没有明确禁止购买的期房再次转让,所以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期房是可以转让的。 3、征得开发商同意。 卖方在进行期房交易前,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方能实现权益转让。开发商通常采用在卖方与买方签订的《权益转让书》上加盖公章的形式,表明开发商已经同意该房产产权的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国务院至今没有作出规定,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此也没有规定。于12月1日生效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填补了这一法律空白。 该《办法》第四十四条 预购人在预售登记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登记。 从法理上分析,预购房的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办法》明确了与购房转让的合法性,同时对转让程序进行了规定。 一、具备权益转让条件 根据《办法》规定,预购房转让必须有预购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预售登记后就可以进行转让。在此,虽未对预售认购协议签订后的转让作出禁止性规定,但实际上排除了签订认购协议就转让“楼花”的合法性。 二、征得开发商同意 根据《办法》规定,预购人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无须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意,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这一规定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转让的规定。 三、转让合同与登记 《办法》规定,转让与售房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进行预售变更登记。 四、权益转让的法律后果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合同当事人的权利。预购房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预购人(房屋买受人)的一切权力。 五、转让价格 《办法》对转让价格没有作出规定,《合同法》对合同转让也没有作规定。所以,对楼花的转让未必是原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国务院至今没有作出规定,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此也没有规定。 那么,购房的期房可以转让吗?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期房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且履行法定的程序。你可以就这个问题咨询一下开发商,毕竟他们比较专业。
P2P平台的债权转让是指平台投资人将自身已投资项目的债权转让给其他的投资人,以获得流动资金的操作。债权转让可以部分转让也可以全部转让,不同平台的规定不同。进行债权转让,平台会收取转出债权投资人部分债权转让手续费,费率从0-1%不等。 债权转让可以提高投资人的资金流动性,投资人在投资期间如果急需资金,而大多数平台是不支持提前赎回的,这个时候,投资人就可以将自己投资项目的债权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出去,以获得相应的流动资金。债权如何购买和转让根据P2P平台的规定,投资项目一定天数之后才可以进行债权转让,一般为30天或者60天。需要进行债权转让时,可以在平台的相关页面进行操作。想要购买债权时,可以在平台的债权转让列表中选择,可以购买部分债券,也可以购买全部。已购买的债权在持有一定天数之后,也可以再次进行债权转让。不同平台的债权转让规则不相同,投资人要根据平台的相关规定进行债权转让和购买。
这种情况可以找村委会作为第三方来做保!如果你准备迁户土地最终村上会收回但是自己的房子是宅基地的话可以专卖!
这不是人人都能购买到的。
转让条件:<br/><br/>QQ太阳等级及以上用户能拥有(创建或接受转让)一个普通群或者是QQ会员<br/><br/>另外必须符合两个方面--满7天以上的QQ好友及在群内满7天以上的用户<br/><br/><br/><br/>方法:打开你的QQ群——设置——成员管理——点住你要转让的人——转让身份! <br/><br/><br/><br/><br/><br/><br/><br/>祝你愉快<br/><br/><br/><br/>很高兴为你服务 如果你对偶的回答表示满意 请采纳 谢谢<br/><br/>如有疑问请补充 <br/>``
由于不动产买卖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能转让:(六)、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但该条限定的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动产,并未涉及期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国务院至今没有作出规定,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此也没有规定。不过,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期房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且履行法定的程序。具体到各个地区又是不同的。
购买的地如何转让交易啊?购买的地如何转让交易啊?这功能现在开放了没啊??卖地必须上面有修好的房子才能卖还是空地就可以卖的啊?<br/>
根据P2P平台的相关规定,投资项目达到一定天数后才可以进行债权的转让,一般是30天或者60天。需要进行债权的转让时,可以在平台的相关页面进行操作。如果想要购买债权,可以在平台的债权转让列表中进行查看和选择,可以购买部分债券,也可以购买全部的债券。已经购买的债权在持有一定天数之后,还可以进行再一次的债权转让。不同的平台债权转让的规则也不同,投资人需要根据平台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债权转让和购买。 投资者在购买债权转让时需要注意的两点是,债权转让容易出现借款人信息披露不够充分的情况,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错配等一系列问题,在购买时一定要擦亮眼看清楚。其次,部分P2P平台都缺乏第三方的担保,这也是风险的弊端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国务院至今没有作出规定,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此也没有规定。于12月1日生效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填补了这一法律空白。 该《办法》第四十四条 预购人在预售登记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登记。 从法理上分析,预购房的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办法》明确了与购房转让的合法性,同时对转让程序进行了规定。
由于不动产买卖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能转让:(六)、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但该条限定的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动产,并未涉及“楼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国务院至今没有作出规定,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此也没有规定。于12月1日生效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填补了这一法律空白。 该《办法》第四十四条 预购人在预售登记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登记。 从法理上分析,预购房的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办法》明确了与购房转让的合法性,同时对转让程序进行了规定。 一、具备权益转让条件 根据《办法》规定,预购房转让必须有预购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预售登记后就可以进行转让。在此,虽未对预售认购协议签订后的转让作出禁止性规定,但实际上排除了签订认购协议就转让“楼花”的合法性。 二、征得开发商同意 根据《办法》规定,预购人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无须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意,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这一规定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转让的规定。 三、转让合同与登记 《办法》规定,转让与售房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进行预售变更登记。 四、权益转让的法律后果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合同当事人的权利。预购房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预购人(房屋买受人)的一切权力。 五、转让价格 《办法》对转让价格没有作出规定,《合同法》对合同转让也没有作规定。所以,对楼花的转让未必是原价。
这个建议去淘宝看看 淘宝上面很多的
木有啊,销售场面太火爆了,抢不到。
噩噩噩噩噩噩噩噩噩噩噩噩噩噩噩
政策上规定经济适用房在五年内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当然私下由于各种原因还是有将房屋转让的,但前提是一定要避开政策,可以先签协议将房屋转让给他人(这只能你们自己知道),再以你的资格买房(名义上是你的房实际上买房的是另一各人),5年以后再将房屋转到另一个人名下.
可以阿 <br/>只不过房本的名字得使你朋友的名字啊 <br/>建议最好还是别要
前期基本没戏
(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依照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登记。
只要能建 群 但未建 的就有资格
这个转让不了的,别人抢到资格的,也只有在他们账户下才可以使用。如果要别人把账户信息给你,感觉也不靠谱。如果要你先给钱人家,人家帮你下单购买,到时他拿到手机不给你,你不是亏大了。。还有网上有人卖F码的,你最好别信,有些人收了你的钱后不给你f码或者给你其他垃圾f码。。。所以,还是靠自己和朋友帮你抢比较靠谱,也可以耐心等一两个月,到时肯定会放开购买的,小米又不傻,有很多人买的话,他们也会放开给大家买,他们要赚钱啊
转让群次数没有限制<br/>那个接收者这么说是错误的<br/> <br/>既然说接收者没了创建群的资格,说明你今天转不过去,明天照样转让不过去<br/> <br/>这个问题就出在了群被转让者号码上面
一般的医用除颤器很难说,但是你们可以考虑买AED(自动体外除颤器),这种设备简单易学易用,在国外是属于公共场合可安装的除颤器,并且可被公众所使用,所以你们如果是为了自己买来做猝死事件预防也完全可以购买这种设备,然后对员工简单培训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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