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购置了一处商品房,并按揭银行贷款,合同中签订开发商在交房之日后3个月内办理房证,可到现在也没办来房证。前些日,我已开发商未办理房证为由,起诉了开发商,法院裁决,开发商为我办理房证,并赔偿违约金。现在请问律师:我可以不可以再起诉银行,原由是银行没有保障借款人的财产安全,并提出赔偿要求,银行赔偿我的利息损失。
你起诉开发商可以,开发商只要手续齐全就可以给你办理房产证,但起诉银行意义不大,因为你是向银行一次性借款,而你再每月支付银行本金&利息。你办不了房产证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并不是因为银行的原因。你&银行只是贷和借的关系,你可以参考你们签订的借款合同,上面有详细的约定。
至于你说的外墙皮脱落砸人问题应该由开发商负责,因为房屋在交付后出现问题是质量的原因造成的,所以开发商应负担,至于开发商&建筑公司之间签订什么协议进行包修应该有开发商去协调,与你无关。
就算找你的事也找不到呀,因为外墙的所有权是归全体业主公摊的,并不是属于你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