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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对拆迁补偿前已经解除了租赁协议或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了安置的,也可以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这实质上相当于非租赁房屋的补偿安置,只要不发生矛盾和纠纷能够顺利拆迁即可;如果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之间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被拆迁人对补偿方式没有选择权,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安置协议,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有关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发放,应根据上述具体的情况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发放。
第一,是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也可以要求房主在房屋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关系; 第二,是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拆迁人就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原承租人承租,只是必须与被拆迁人即原房主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因为拆迁补偿安置中,承租人的利益经常受到侵害。法律未规定拆迁人应当与实际使用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直接签定补偿合同,直接向承租人进行补偿。只是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未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的,应进行房屋调换,租赁合同在调换后的房屋内继续履行。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此条款是修改后条例新增加的,对拆迁租赁房屋如何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作了特别规定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之所以要做这样的特别规定,是因为修改后条例对拆迁补偿安置对象作了重大调整。原条例确定被拆迁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对使用人给予安置;修改后条例确定被拆迁人为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所有人给予补偿,兼顾对使用人安置。在对所有人进行补偿的情况下,为了保护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本款特别规定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此条是关于拆迁补偿方式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了被拆迁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权。但为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这种选择权在拆迁租赁房屋时在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况下是受到限制的。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3条第2款,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即可以参与拆迁谈判,拿到一定的拆迁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迁补偿对象是指被拆迁人为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即如果拆迁租赁房屋,则承租人也可以得到相关安置补偿费用。 拆迁租赁房屋时承租人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1、搬迁费,又称搬迁补助费 《拆迁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如果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就该项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若无约定的,则“当房屋由房屋承租人使用时,发给房屋承租人。” 2、提前搬迁奖 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给予搬迁奖励费。搬迁奖励费的支付按搬迁费的支付原则办理。 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拆迁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故当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则应获得相应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4、停产停业损失 《拆迁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据此,若因拆迁造成承租人停产、停业的,则承租人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 5、添置物品的补偿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改善或者增设的物品主要体现为对房屋的装修及添置的相关设施,如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就此项改善或者增设物品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处理;如无特别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此部分的拆迁补偿款应支付给承租人。 根据国务院305号令,被拆迁房屋承租人是不能得到房屋补偿款的60%的,我国是成文法国家,但人民法院的判例同样具有指导作用。
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涉及到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的关系和利益,情况比较复杂。在对租赁房屋进行拆迁时,房屋所有权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都应依法得到保护,既要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又要考虑社会安定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虽然承租人不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但拆迁活动也会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给其带来损失;同时,对住宅房屋而言,承租人往往属于经济实力相对较弱的群体,如果不能给予其利益以强有力的保护,有可能带来严重的社会影响,不利于社会稳定。” 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针对拆迁安置事实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确定了在保护房屋所有权人财产权的同时,兼顾房屋承租人的利益,妥善解决房屋承租人安置问题的原则,并根据上述原则,对租赁房屋的补偿安置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根据实际情况也作出了相关的规定。
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一直是拆迁工作的难点与焦点,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个人拥有房屋产权比重的日益提高,以及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的日趋活跃,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已成为拆迁管理中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方面,拆迁租赁房屋需要将拆迁和租赁这两种行政与民事法律关系相交织的行为统筹处理;另一方面,在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还必须兼顾对承租人的安置。对于低收入家庭,还应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多方考虑,稳妥处理。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3、拆迁租赁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在规划市区内(在规划市区外的房屋拆迁除外)、与原房屋价格相当并且使用面积不低于原房屋使用面积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服从。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补偿安置要看各省市的规定。
本人
是美遇拆迁,是什么意思?请把情况说清楚,说详细点。<br/>租赁的房屋,合同期内遇拆迁,是有补偿的。<br/>这问题比较复杂,打字也辛苦,但我可以为你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br/>最好通过信件或者邮箱联系<br/>你把情况留言给我,主要是你的权利主张,双方矛盾所在,我为你提供解决方案<br/>1、根据你的情况,可以判断,镇政府强拆你的租赁房屋,涉嫌违法,而且是严重违法;<br/><br/>2、抢走了你的轿车,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你的财产权。<br/><br/>3、房东把房子卖给他人,有没有通知你?如果没有通知你,侵犯了你作为承租人的权利;而且,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房东把房子卖了,你的租赁合同仍然受到法律保护。<br/>4、你的豪华装修,在拆迁时是应该给予相关补偿的。<br/>5、你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我愿意为你提供法律支持。<br/>刚才打了很多字,不知道为何没发送成功,白打了<br/>我不知道你是在哪个省,如果距离太远,就只能遥控为你出谋划策了<br/>这样吧,你在湖南,很难去北京帮你办理,有两个办法解决问题:<br/>一是你在北京请律师为你提供法律支持,这是最好的办法;<br/>二是你如果只是需要律师在法律上给予指导,比如法律文书或者法律程序上的支持,或者相关的法律依据的提供,我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为你提供支持,不一定需要律师跑腿,我可以提供这些支持。<br/>三、至于报酬,就算是免费为你服务也没关系。如果成功了,你适当表示也没问题。<br/>你可以通过邮件,把事情的前后经过、目前的矛盾重点告诉我。<br/>不过我还是建议,最好在北京请律师<br/>你的问题解决了吗
各地不一样的,还要看你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 前者都是各个城市自己定的,一般标准都是能够保证你再买不低于原来面积的同地段的房子。 集体土地如果没有原类型用地的同等补偿,或者集中住宅安排,那应该也是参照所在地区的城市标准。
依据国务院590号令精神,房屋征收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洽谈征收补偿事宜并签订补偿协议,征收人是县(区)市级人民政府,被征收人是房屋的产权人。<br/> 你公司租赁的房屋征收人不会与你公司签订补偿协议的,因为你公司不是房屋的产权人,不属房屋征收的法律主体,属于第三方当事人。你公司只能与房屋的所有人就因拆迁需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决租赁纠纷。
根据本市标准执行。具体请当 <br/>具体问题不是很清楚,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br/>农村没有房屋拆迁补偿,只有征地补偿。 <br/>农村房屋残钞城镇房屋拆迁办理。 <br/>你得说明具体情况,才能计算。
咨询当地拆迁办公室。
一、拆迁简述 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由于原有的房屋及其他附属物凝聚了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资金和劳动力,并且房屋的拆除也影响了他们赖以栖身的物质场所,所以,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也符合社会道德,有必要对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者、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和安置,维护他们正当、合理的利益。 二、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 首先要讲到的是承租人的权利,根据2001年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承租人的权利主要有: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 (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 (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 (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5)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6)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7)对拆迁人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拆迁的,承租人有权利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8)对强制拆迁的决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9)其他承租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其次,对于承租人的义务,有以下的几点: (1)履行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拆迁协议书的义务; (2)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确定的义务; (3)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拆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4)其他应当由承租人履行的义务。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故承租人可以就与拆迁人、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可要求与被拆迁人就安置房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三、补偿方案 第一,是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也可以要求房主在房屋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关系; 第二,是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拆迁人就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原承租人承租,只是必须与被拆迁人即原房主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因为拆迁补偿安置中,承租人的利益经常受到侵害。法律未规定拆迁人应当与实际使用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直接签定补偿合同,直接向承租人进行补偿。只是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未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的,应进行房屋调换,租赁合同在调换后的房屋内继续履行。 四、补偿项目 1、搬迁费,又称搬迁补助费。 《拆迁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如果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就该项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若无约定的,则“当房屋由房屋承租人使用时,发给房屋承租人。” 2、提前搬迁奖。 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给予搬迁奖励费。搬迁奖励费的支付按搬迁费的支付原则办理。 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拆迁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故当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则应获得相应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4、停产停业损失。 《拆迁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据此,若因拆迁造成承租人停产、停业的,则承租人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 5、添置物品的补偿。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改善或者增设的物品主要体现为对房屋的装修及添置的相关设施,如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就此项改善或者增设物品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处理;如无特别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此部分的拆迁补偿款应支付给承租人。
拆迁未出租非居住房屋的,或者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出租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拆迁非居民房屋的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一 租房遭遇拆迁装修费怎么赔偿 1、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可以通过双方共同协商来解决遭遇拆迁装修费用。租房个人租房纠纷通常情况下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的共同意愿,则可以由第三方或者是相关法律机构介入进行解决。 3、租房合同未到期遇拆迁的,租户可以索取合理的装修费赔偿。 二 租房户拆迁补偿办法 1、金钱补偿方法。可以根据合同中的规定,如果租房合同未到期,房屋拆迁,当事人可以按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2、调换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承租租赁合同。 3、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可以主张房屋装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备搬迁费用、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等。 后总结:本文通过对租房遭遇拆迁装修费怎么赔偿,租房户拆迁补偿办法。相关知识的讲解,让我们了解到,在租房的过程中如果遭遇拆迁可以和房东共同协商赔偿金额。租户可以索取合理的装修费赔偿。而租房户拆迁补偿办法,可以采用金钱补偿方法、调换房屋等等方面来进行补偿。希望本文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选择价值标准房屋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将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的 20% 补偿给被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的 80% 补偿给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终止。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第2款的规定,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因为涉及房屋承租人的租赁问题,所以 需要妥善处理。实践中承租房屋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是承 租单位公有住房;有的是落实政策之后承租政府确定租金标 准的私房的情况,尤其是后者涉及复杂的体制和历史原因, 在实践中已经成为公民上访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更加应当 妥善处理。 在实践中,被拆迁人和承租人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承租人和被拆迁人达成协议,终止房屋租赁关系,这样 的话就不涉及对于承租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问题。二是,被拆 迁人和承租人达成协议,继续保持租赁关系,在这种情况下, 被拆迁人需要对承租人进行安置。三是,被拆迁人和承租人 无法达成协议,那么拆迁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 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 承租,被拆迁人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情 况。 因此,最终拆迁人、被拆迁人以及承租人三方应当共同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调三者的利益,既保护房屋 的所有权,也遵守法律有关“买卖不破租赁”的基本原则,促 使房屋拆迁活动的顺利进行。 同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确定的拆迁补偿 方式也仍然应当包括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两种形式,也应当 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以及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折价以 及搬迁期限、过渡期限和过渡方式等内容。
看以下的规定<br/>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br/>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br/>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br/>具体每个城市也有相关的规范,你注意收集一下!
如果户口在里面或是常住人,肯定有补偿,不过得看拆迁补偿办法以及与拆迁办的协议。
房屋拆迁时,有房屋置换或者货币补偿两种补偿方式,房屋置换一般按照1:2或1:3的比例进行置换,没有统一标准;货币补偿,包括搬迁费、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房屋经评估后的价值补偿。具体的标准由政府结合当地的情况制定并公布,但不得低于现有的水平。
土地一般是由当地城市部门根据区域划分的地段定的综合价,考虑你的自身特点而计算出你的补偿单价乘以你房屋的分摊面积。一般城市内的为国有土地(划拨和出让),农村里的土地为集体土地一般不给予补偿的。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的规定,拆迁租 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 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 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 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 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虽然承租人不是拆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但是由于承租 人实际占有并使用被拆迁房屋,因此要想顺利拆迁必须首先 与承租人达成一致。如果在拆迁之前,房屋所有人已经和房屋承租人解除了房屋承租协议,那么就不存在任何问题,拆 迁人只需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即可。如果房屋所有人和承 租人在拆迁之前没有达成协议,那么根据《条例》第27条第2 款的规定,必须选择产权调换的方式;同时在房屋产权调换 实施之后,由承租人继续承租,所谓“买卖不破租赁”。 《条例》之所以对拆迁租赁房屋作特殊规定,实际上也是 为了更好地保护承租人的利益,同时也为了使城市房屋拆迁 活动顺利进行。因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中同样受到很大的 损失,如果不对其进行安置,那么房屋拆迁活动就很难进行 下去,因为在利益无法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承租人是不会积 极配合拆迁活动的。因此基于上述考虑,《城市房屋拆迁管 理条例》明确规定如果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人无法达成一致 的,必须采取产权调换的形式,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 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您好:<br/>1 搬迁费,<br/>2 停工停产损失(非住宅)。<br/>3 装修费等(有装修的情况)。
现在拆迁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建议协商处理。诉讼解决结果不可预知。满意采纳为答案,谢谢!
违章房本身就是违法的,既然是违法的,那么你们的租赁合同时无效的;你承租是没有发现房子违章,是你自己不小心,你要承担责任,所以谁也不会赔偿你的,然后你交的租金剩下两年可以退回,剩下的作为房主违法收入会被没收。
去当地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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