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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婚后共同财产。
女方太现实了,也太特么精了,千万不要写女方父母名下,不然日后你腰板就挺不直了,房子是你的后盾哦。千万不要往陷阱里跳。不管你是不是先试婚 ,我色建议就是这个,记住啊,千万不要听她们的,不然你会后悔的。请采纳一下吧,为了你好。谢谢<br/> 唉,那你以后日子不要造出大矛盾,好好爱她。 <br/> 哥们,采纳一下吧,谢谢了
看房子是不是婚前财产,有没有做婚前公证!如果过户到两人名下被视为共同财产,离婚应该平分!
这个没有应该不应该的问题,要看具体经济实力,如果实力允许可以给买,再说2个人共同奋斗买房不也是一种生活的历练么?
呵呵,现在年轻人生存压力太大了,偶尔偷下懒,提前享受一下,社会还是理解的,不要太在意。只要记得父母的好就成了,顺便比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族或其他房奴,大大的幸福一下吧。
先看看这房子是你们共同财产吗?还是婚前财产。共同财产也应该的。
不对,首先这是父母的房子,你都是在借住,为什么要写你的名字?要么就说服女朋友和你父母同住,要么就在外面租住,或者按揭购买房子。
房子属谁的要看房产证土地证上的户主是谁就是谁的,与你结不结婚是没一毛钱的关联
没有啊 那就是儿子的了
我和老公结婚时啥都没有呢!只要感情好老公有潜力以后一切都会有的!做做你父母的思想工作吧,年龄越大对女人可是越不利的!对男人压力不要太大,否则会给你的男人留下阴影,否则等男人有了钱再变心也说不定,以目前房地产的走势,还是先结婚,房价说不定会降下来呢!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父母买的房从共同财产变为个人财产。
房产在国家实行的是登记制度,规定房产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br/>所以,这房子登记人是你夫妻俩,就是你俩共有住房,在离婚时,需要你俩一起协议分割住房产权,。<br/>父母参与出资,属于对你俩债权,可以凭出资证据要求你俩还钱,<br/>男方父母出资,可以要求女方在分得一半住房产权之后,偿还男方父母一半的出资款。
房产证上如果是你老公名子 那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上有规定
你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方的父母给其买的房子,并登记在了她名下,房子就是其个人财产。双方父母都出了钱,那么房子就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
看房产证啊,有没有父母名字
加啊,一定得加,这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以免将来有一天两手空空!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法律上是你们的房子,但是情理上是他们的。他们这种做法一定是你们婚姻有问题了,怕离婚分一半。这是对感情的不信任, 改的时候应该是必须有你们俩的签字。
婚前财产,但是如果离婚的话,因为婚后还在还贷款,所以要将婚后所还贷款算出来,这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全款购买登记在你的名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看两兄弟的个人经济吧!如果哥哥家更好的话就算了毕竟是兄弟而且财产是他们父母的愿意给谁就让他们吧!<br/>分我觉得希望不大,财产是父母的他怎么分配谁能管,最多就是父母老的时候看病吃住老大付出少点,基本老二管
看房本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父母的那就没你前妻的,如果是你的名字,那有你前妻一半!
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向银行贷款买父母的房子
因该不算吧
不算
不算,因为现在住的房子属于父母的,不是你自己的,当然房子的户主名师你的,那就算2套房
婚后父母给买房不见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属于个人财产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婚后父母给子女购买不动产即使主观愿望就是给自己子女的一方的,但一般都不明确说明给自己子女,如果发生离婚纠纷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是否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界定不明,在实际案件受理中一般如果拿不出有利证据说明是只赠与给自己子女的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次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明确规定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解释对父母赠与子女房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就认为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就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这样的规定笔者也认为是公平合理的。
请问,婚后父母所买的房屋,是在谁的名下?如果是在父母的名下,则与你们无关,不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你的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系婚后取得,但父母的出资,在离婚时算是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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