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合肥公租房材料有哪些?
1、《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户籍家庭)》;
2、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或收入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轿车之外的运营性车辆及从事经营活动的,须提供相关管理单位出具的经营收入所得的证明材料;
(2)家庭成员中具备完全劳动能力的,其申报的个人收入低于我市职工最低收入标准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交由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的相关证明材料。
4、家庭所有成员的现有住房情况证明。其中,有私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产权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租赁公房或承租私有住房的,提供租赁协议、证明或租赁合同(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家庭成员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丧偶的需提供丧偶证明;
6、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应当提供残疾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有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以及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时,应当在其监护人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并陪住的前提下,方可申请;
7、其他辅助材料及相关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申请人准备的材料:
1、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申请人(申请家庭)所在单位准备的材料:
(1)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及明细汇总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或住房公积金缴交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2、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申请人(申请家庭)准备的材料:
(1)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个人或家庭);
(2)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合肥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在市区内无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人还需提供大中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