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个问题
80万个问题
政府按交税比率返还给企业的资金,应入在“补贴收入”科目。 问题补充: 谢谢圣人指点,再请问一点,补贴收入要交税吗 补贴收入应该并入企业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凡是公司交纳的各种罚款都要记入:营业外支出.
如果知道领用的产品作为原材料所属商品,则直接计入生产成本。如果不能确定则先计入制造费用,最后进行费用分配,结转生产成本。
1、企业新品开发式样的原材料及费用应做入“研发支出”会计科目。“研发支出”设置“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两个明细科目,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在“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核算,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按“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化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在“费用化支出”明细科目核算,期末转入“管理费用”。 2、发生原材料及费用应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缴纳时 借: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经济开发区给予的奖励费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同时,营业外收入在计算利润时,一并计入公司的收入,如果有盈利是要交税的
其他应收款-欠薪保障费 先不要走费用
楼上说的对,根据合同的约定,你达不到B条款的约定其实是违约,不是罚款性质的,罚款都是进营业外支出的,罚款收据确实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入账,和对方协商下发票能不能重新开具,因为对方其实也没有那么大的成本,因为只支出了发票金额扣减罚款后的支出。 当然只要实事是真的,金额也不大,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因为最后以损益净额来看的话最后没有改变, 实在解决不了票据问题,下策的建议: 1.把发票和罚款收据一起作为原始附件,确认发票金额减去罚款金额那么多的收入。 2.发票金额列收入,罚款收据金额列成本或管理费用。 3.不建议作为营业外支出,性质不符且不能税前扣除。 当然可能还有别更好的办法,看看其他高手了。
如果是装饰办公室,就走“管理费用---办公费”,如果是作为礼品,就走“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交税滞纳金应计入哪个科目? 营业外支出
计入营业外收入</p></p>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81号) 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p>
计入营业外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81号) 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收视费入哪个科目得分三种情况: 如果是公司本身办公需要的,入管理费用-其他, 如果是职工家里面的,公司同意报销,那入职工福利费,同时这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收职工后付给电视台的,那得通过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来核算。 职工加餐是作为应付福利费开支。
交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视同销售的规定: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应交增值税。这里的非应税项目指的是相对于应交增值税的应税劳务而言的。车床用于本企业的生产,在账务处理中要作固定资产增加,产成品减少。所以应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
管理费用--办公费
入低值易耗品,作五五摊销。
要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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