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811个问题
12617个问题
85665个问题
1255816个问题
在下文为你详述: (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①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②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1、登记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受权出租的证明。 2、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第二,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第三,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 第四,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第五,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了有关税费。 3、房屋租赁申请经协调、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如果所租用房屋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如果所租用的房屋是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则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办理依据: 《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681号通知 办理对象及范围: 本辖区范围内房屋租赁的单位和个人 提交材料: 1. 房屋租赁合同; 2.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 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 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5. 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 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理 费用情况: 为地税代征5%的出租房屋税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和《贵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内容及资料 (一)填报信息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户籍地,房屋基本情况、租金及租赁期限,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证明情况及其他内容。(二)提交资料包括: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其他材料。(三)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人的委托证明;(四)转租房屋的,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五)出租共有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的证明。 1、申请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申请登记,领取《贵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如实填写。2、验证核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审核《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3、办理登记:审查租赁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用途、租金以及双方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后,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4、办理时限:相关证明文件资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分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两类: (一)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住宅房屋及有人居住的非住宅房屋,出租人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规定资料到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管理服务站”)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如实填报出租人、承租人、出租房屋等相关信息。 区房管部门接到管理服务站移交的登记备案材料后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当事人可直接到管理服务站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二)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非住宅房屋出租人应当至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持规定资料到辖区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区房管部门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后,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当事人可向区房管部门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上述相关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布《房屋租赁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 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关于租赁没有合法建造批准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1、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该房屋具有违法性,所以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2、宽限期: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虽然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但在法院“打官司”的一审开庭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法院仍然会认定合同有效。 3、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出租方仍可要求承租方按实际使用期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标准可参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
南京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所需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2、房屋租赁合同 3、当事人身份证明或者主体资格证明 4、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需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委托人在境外的,授权出租的证明必须依法公证 5、转租房屋的,还需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意见 6、出租共有房屋的,还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7、出租农民宅基地范围内的房屋,还需提交宅基地使用证明 注:以上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是我的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程序 步骤一、确定预租区域首先,租客要明确换租房想实现的具体条件,如选择与工作单位近的区域、重点商圈附近或者交通便利的小区,以公交出行为主还是选择地铁沿线等等。有了房源选择的大致意愿,才能更好的确定租房区域,有效避免选房的盲目性,低效性。第二步,锁定租房的区域范围,经过第一步的筛选,租房人应该提前规划出租房的大致位置。这一步骤的目的可以使选房区域范围缩小到某个商圈或这某个大型社区,能够缩短选房时间。第三步,对房屋情况及租金水平有一个明确的预期,如对房屋居室、楼层、配套设施的要求,预计支付租金的价格水平段。前期的租房规划对快速锁定房源非常有利。二、寻找房源初次租房者一般可以通过房产中介或是权威的网站需找感兴趣的房源。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通过大型的、资质齐全的中介或权威网站寻找房源,以免上当受骗。三:看房、选房注意事项实地看房时,一定要仔细考察房子周 边环境和房子本身。查看房子周边购物、交通等是否便利;房子户型、采光是否合理等,因为这些因素将直接影响到你的日常生活;还要检查屋内设施、配置好坏及 有无安全隐患;并将家电都试用一遍,检查插头是否漏电,再看日常设施是否良好等等。只有这些综合因素都让你满意的房子,才适合入住。四:签订合同在签订用房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明确性,重要的款项有: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以什么方式缴纳,每个月什么时候缴纳房租,房屋设施加果非人为损坏时该由谁来负责维修,房屋设施出现问题或者自然老化时由谁来承担维修费用,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五:交付钥匙在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日,您需要到房屋现场进行房屋交验,交验时您应注意以下几点:1.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2.家电、家具等是否与合同相符;3.钥匙是否已交付;4.水电煤表数字。 一、办理事项: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办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0]第6号),实施时间2011年2月1日 三、申报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出租共有房屋,须提交其他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须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和承租人持有的房屋租赁证。 四、办事程序: (1)提出申请。当事人持上述资料到出租房屋所在区住房保障和管理部门租赁科提出申请。 (2)审核备案。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租赁备案条件和资料进行审查。 (3)交费领件。 五、办理时限: 3 个工作日。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登记备案需要带的材料已经在上面都有了,带上相关材料去登记才能证明你是租了这个房子,对以以后出了什么事情处理起来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北京房屋出租备案一、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用途、价格、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北京房屋出租备案二、房屋出租登记备案手续怎样办理 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属于涉外租赁的,到市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出租人并到房屋所在区、县的地税局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及所得税。 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 房屋所有权证书; 3. 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 经办人的证明文件; 5. 其他文件。 北京房屋出租备案三、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发证 当事人的房屋租赁申请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 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是当事人申请房屋租赁登记,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房屋租赁申请合格后予以颁发的证书。
1、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该房屋具有违法性,所以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2、宽限期: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虽然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但在法院“打官司”的一审开庭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法院仍然会认定合同有效。 3、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出租方仍可要求承租方按实际使用期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标准可参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要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在办理时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申请人(单位)身份证、承租人(单位)身份证、代管人另提供委托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房管所(分局)申报,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成立公司具体程序: 企业名称预核准(工商局)--验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相应的前置审批手续--申请营业执照(工商局)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元左右。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货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5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 8.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80元。办这个证需要半个月,技术监督局会首先发一个预先受理代码证明文件,凭这个文件就可以办理后面的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了。 11.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 12.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 13.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最后就开始营业了。 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哦,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 有二点你可能比较关心: 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你可能担心自己不会,怎么办?刚开始成立的公司,业务少,对会计的工作量也非常小,你可以请一个兼职会计,每个月到你的公司帮你建帐,二、三天时间就够了,给他200-500左右的工资即可。 2.公司的税额: 营业税:销售商品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4%征收增殖税;提供服务的公司,按所开发票额的5%征收营业税。 所得税:对企业的纯利润征收18-33%的企业所得税。 小公司的利润不多,一般是18%。对企业所得税,做帐很关键,如果帐面上你的利润很多,那税率就高。所以,平常的购买设备都要开发票,你吃饭、坐车的票都留起来,可以做为你的企业运作成本。
现在好多前置手续取消了、,经纪人资格考试都暂停,你只需先办理工商证即可~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在未得到房主的委托和同意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将承租的房屋再转租给他人,否则,转租协议无效。如果已得到房主的委托和同意,可办理经营范围包含房屋出租等内容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该项业务。否则,将被视为无照经营被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一、办理程序<br/> 受理-审核-收费-发证 <br/>二、申报条件和材料:<br/> 1、房屋租赁合同 <br/> 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证明房屋产权、使用权合法的有效证件<br/> 3、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br/> 4、出租共有房屋,须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材料 <br/> 5、出租委托人代管房屋,须提供房屋产权人委托代管、授权出租的证明材料 <br/> 6、出租抵押的房屋,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材料 <br/>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br/>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以下法律手续:(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2)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书。
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手续。 除上述手续之外,提前解约还应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对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如何、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加以 明确。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签订 文件,则需要单方发出书面文件。 提出解约的一方,应书面告知对方,尤其是承租人准备搬离的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解约及搬离的时间,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更高额的赔偿。作为守 约方,在得到对方要解约的告知后,可以向对方发送相应的催告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告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分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两类:(一)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住宅房屋及有人居住的非住宅房屋,出租人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规定资料到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管理服务站”)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如实填报出租人、承租人、出租房屋等相关信息。区房管部门接到管理服务站移交的登记备案材料后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当事人可直接到管理服务站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二)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非住宅房屋出租人应当至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持规定资料到辖区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区房管部门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后,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当事人可向区房管部门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手续。 除上述手续之外,提前解约还应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对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如何、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加以明确。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签订文件,则需要单方发出书面文件。 提出解约的一方,应书面告知对方,尤其是承租人准备搬离的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解约及搬离的时间,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更高额的赔偿。作为守约方,在得到对方要解约的告知后,可以向对方发送相应的催告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告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开具房屋租赁税需要以下证件: 1、首先凭房屋资料到辖区街道办房屋租赁管理所领取《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按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好,不得涂改。 2、有效房屋产权证明书(如《房地产权证》、《建筑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峻工验收书》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等)复印一份(验原件);无有效房屋产权证明书的,提供辖区街道办或居委会证明。 3、出租方为个人需要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出租方为单位或公司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共有房屋出租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和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承租方需提交下列资料: 1、 当承租方为个人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承租方为育龄妇女(年龄在20-49岁)的,需提交计划生育部门查验的计划生育有关证件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房屋租赁管理费收取标准: 出租房屋办理合同登记的,房屋租赁管理费按月租金的2%缴纳,出租房屋办理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按月租金的3%交纳。(当月租金低于指导租金时,按指导租金收取) 个人出租屋纳税标准: 月租金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1%(房产税4%、印花税0.1%)。(如有变动,以税务部门最新公布税率为准),月租金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8.22%(营业税3%、房产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0.03%、教育费附加0.09%、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1%)。(如有变动,以税务部门最新公布税率为准)。
我国对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即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登记备案的具体程序:1、登记申请。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受权出租的证明。2、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1)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2)体是否合格,即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3)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5)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了有关税费。3、房屋租赁申请经协调、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如果所租用房屋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如果所租用的房屋是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则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房屋出租人可到房屋所在区的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纳税、开具票据手续;房产管理部门同时向出租人发放《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簿》,商业用房出租的(包括大市场、写字楼)同时发放《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在未得到房主的委托和同意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将承租的房屋再转租给他人,否则,转租协议无效。如果已得到房主的委托和同意,可办理经营范围包含房屋出租等内容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该项业务。否则,将被视为无照经营被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是否要备案的问题,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对于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
房屋租赁是房屋所有权人将其所有的房屋以有偿出租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从中 获得一定租金的法律行为。它包括住宅租赁和非住宅租赁。 1. 住宅租赁。凡欲出租住宅者,须先申办《房屋租赁许可证》,以取得出租资格。 申领许可证需交验以下证件: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足以证明 其产权来源的证件(复印件);申请许可证申报表。其申请程序是:①向房屋所在地的房 管部门领取“申报表”;②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提交当地派出所审查;③由房管部门审 核房屋产权有关事项;④由市房管部门核发《房屋租赁许可证》;⑤申请人接通知后,按指 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到指定地点交付有关费用,领取《房屋租赁许可证》。 监证需提交的证件如下: 出租方交: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或代 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承租方交:外地人租房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雇佣单位证明,劳动部门“务工许可证”及 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节育证明书;属外地的经商、设立办事机构、从事 服务行业及其它公务人员,须持当地政府或工商部门准予外出营业证明和本市经委、协 作办、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批准书。 解除租赁关系时,需双方持到期租赁合约或申请解除租赁关系报告及租赁合约向办 理租赁监证的房管部门申办终止手续,并向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户口的注销手续。 2. 非住宅租赁。办理非住宅租赁申请应提交的证件如下: 出租方交: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属个人出租的应交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属 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提交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文书。 承租方交:租赁双方签订的协议;个人承租应交验身份证(复印件)。 租赁双方须按房管机关统一印制的合约签订房屋租赁合约。经房地产交易所审查, 符合规定则予以登记、监证。 租赁期满,租赁双方须持租赁合约到原登记、监证机关申办租赁关系终止、解除手 续。租赁期限未到、因某种原因需要终止租赁关系的,须持双方同意解除租赁关系的报 告到原监证机关申办合约中止关系,解除租赁关系。未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不得再次出 租。出租的房屋若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房屋租赁关系则自然终止,租赁双方应持租赁 合约到原登记、监证机关办理租赁关系终止手续。 3. 公房租赁及使用权互换。办理公房租赁,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区一级房屋管理部 门提出申请;房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解决,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租赁监证手续。要求 在本街道或本区内换房者,可在住房所属房管站申请登记;要求在本市跨区换房的,可在 住房所属区换房站申请登记;要求跨市与外省、市换房的,可到市换房站联系登记,并办 理有关手续。
加载中...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