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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十大注意事项 一位从事房产中介6年,接触到各种各样的购房者和二手房,向购房者讲授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的十个方面,可以帮助购房者避免考虑不周,吃后悔药。 1、选择美誉度高的中介 购房是件很繁琐的事,需要不少专业知识,一般来说,大多数人一生只购一次房,临到购房时才想钻研房产,以期成为行家,这是不大现实的,现在不少人都倾向于请专业房产中介替自己打理购房事宜。 房产交易动辄数十万,涉及的环节和相关政策很多,稍有不慎,就会留下后患,因此不要怕烦,不明白的时候不要吝啬自己的语言,不懂装懂。最好去咨询一些正规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手续、费用上的最新信息。其实正规的房地产中介不是看其规模有多大,而是要留心它的市场口碑;最起码要先看其是否具有“三证”,即营业执照(工商部门核发)、执业资质证书(房产管理部门核发)、收费资质证书(物价部门核发)。 规模大并非代表正规。有些中介尽管规模非常大,也很知名,但投诉率却居高不下,对这样的中介不可不防。好的中介不但服务态度好,而且专业水准高,合同规范,不拖欠房款,不多收佣金。找到一个好的中介往往省很多心,而遇到黑中介的话麻烦事情就一大堆。切记一定要向中介索要淘房卡,因为有了淘房卡就可以在淘房网上对中介的服务进行评价,中介也怕客户给他差评,那些敢给你淘房卡的中介往往服务有保证。 2、有多少钱买多大房 买房之前先要搞清楚,购房款是自己的积蓄,还是向别人借来的,或者是向银行借的贷款。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知道了自己的资金实力,就可以知道自己可以买哪些区位、多大面积的住房了。同样一笔钱,买地段好一些的房子,面积要小一些;而买地段差一些的房子,面积要大一些,难以两全。 还贷期间所有应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以按照这个公式计算:自己(家庭)月收入的一半×12个月×期望贷款年限。 实际可承受的贷款额度可以按照这个公式计算:还贷期间所有应支付的贷款本息÷(1+当期利率)。 你所能承受的房屋总价为:实际可承受的贷款额度/银行房贷比例(目前一般为60%) 以上是最保守的也是最稳健的算法,其中还不包含相关税费。 这里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税收等费用一定要问清楚,否则超出了预算,只有指望临时筹资、东拼西凑了,会使自己十分被动。 3、考虑交通是否便利 在买房时,交通是非常有必要考虑的,交通方便能够给工作和生活带来方便,而这一点往往为购房者所忽视。 4、评估房价是否合理 最好能够自己采集一下周边已成交房屋的价格,通过反复比较,判断所要购买的房屋价格是否合理,不能过分依赖某家中介公司。有的中介公司想控制房源信息或者想多收中介费而把价格估得很高,如果对目标房屋的价格没有底,吃进就吃亏了。可以在网上多看看,多找几家看看。 5、产权关系弄明白 注意产权证上的产权人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人,否则过户时会发生困难,注意产权证的各项明细,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共有人等。如果产权证上的产权人与卖房人不是同一人,就需要对方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委托公证书或由律师签字鉴证的委托书)。 6、弄清二手房的历史 要问清楚房子是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是否欠物业费以及水、电、煤气费用。房屋内是否有一些忌讳的事情发生,比如凶杀、自杀等等。有些房子的开价大大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买房者就要注意房屋内是否发生了忌讳之事。 7、确认房屋面积 房屋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但可能存在很大的误差。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墙角到墙角的面积,然后除以得房率,就可以获得比较真实的房屋面积了。部分房改房因为种种历史原因,造成它的产权登记面积和实际面积有很大的出入,建议买房改房的时候要问清楚,还要考虑是自住还是投资。如果作为投资就要考虑是否有必要请房产管理部门重新测量房屋面积。 8、观察房屋内部结构 房型是否中意可以影响入住后的生活质量。如一些房子有多个房间但通风不足;电器线路是否太多或者走线是否合理,攸关居住安全;天花板墙角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痕或者脱皮等明显的问题。苏州有一些墙板房是上世纪80年代建造的,这种房屋顶楼容易漏水,隔热也比较差,由于苏州夕照时间比较长,靠西面的墙板房比较热。 9、装修情况看仔细 装修关系到日后居住的方便性和舒适性。很多人在买房时往往忽视管线布局等隐藏在墙壁内的部分,以后一旦发生问题,维修成了大问题。还有一些房子看看装修不错,房间经改动后也合理,但却是凿开了承重墙后改建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于一些新装修的房子,要问一下用了什么装修材料,是否会对健康产生危害。 10、物业管理问清楚 水电煤是否一户一表,交纳的费用是多少,保安时间多少;绿化是否有人维护;物业管理是由哪家公司负责,能为业主提供一些什么服务;小区的犯罪率、失窃率高不高。买下以后再问这些问题就晚了。
按《《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所交付的定金作为立约定金。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买房时常见的情况是双方都有诚意签订买卖合同,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公平谈判,但因对合同的某些条款意见不一,最终导致签约失败。对这种情况,不能归责于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此时出卖人是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的。 提醒买房人:一定要保留好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从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证据(证人证言、录音等)。 恶意欺诈应付双倍赔偿 《解释》明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买房人可要求双倍赔偿: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 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具备上述五种情形之一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恶意违约和欺诈,损害买受人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按《解释》的规定,开发商将为此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已付购房款的一倍。这一规定将较好地遏制和制裁恶意违约、欺诈等严重损害市场交易安全的行为。 提醒买房人:第一、买房时应详细询问开发商是否有上述5种情况,并将此情况通过录音等方式记录下来,作为证据保留;第二、如果发现开发商可能存在上述情况,应向有关部门进行查询、取证。 “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 《解释》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即“交钥匙”,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而且要同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从其约定。 关于房屋的交付使用,买卖双方的理解不一致,出卖人通常认为“交钥匙”即是房屋交付使用,而买受人则往往认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才是房屋的交付使用,由此而引发的纠纷不断。《解释》有了明确规定,对买卖双方来说都很重要。 提醒买房人:第一、签约时应明确房屋交付的条件、时间等;第二、如果房屋存在相关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买房人应该拒绝受领房屋钥匙,避免收到钥匙后形成对自己不利的既成事实。 质量不合格可退房和要求赔偿 《解释》明确规定因房屋质量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法院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提醒买房人:在自己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时,应保留好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证据。 不能如期取得房产证可要求赔偿 《解释》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买受人不能如期办理房产证,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开发商的原因不能如期办理房产证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如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未经立项批准的项目;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开发商未缴纳相关税费等。在这些情况下,买受人都不能办理房产证。当然,不能如期办理产权证,还可能有其它一些原因,应另当别论。 提醒买房人:要想解除合同和获得赔偿,必须要注意三点: 一、自己不要有任何过错,比如及时将办理产权证要求的证件等提交给开发商,并且让其签收,注明收到日期,以分清责任; 二、根据合同第15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向有关部门查询开发商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了“产权登记备案”的义务; 三、如果涉及土地等被抵押,向有关部门查询抵押是否已经释放。 买卖合同不轻易被认定无效 《解释》对一些具体情形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作了规定,如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等。 《解释》的这些内容从立法本意上不轻易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无效,从而有利于交易关系的稳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有利于商品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支持拆迁户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此规定体现了对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即法院支持被拆迁人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如果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法取得房屋的拆迁户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但购房者要注意,本《解释》只调整商品房买卖纠纷,包括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而其他的房屋买卖纠纷如集资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则不适用。
中介有大有小,小的中介要特别注意,防止中介卷款潜逃,买房时要走几家中介,首先要选大中介所,再次是多看十套房子,比较价格,防止买了后悔,特别要注意的是随波逐流的去买房,当房价涨的时候,很多人就会轰然去购房,如果买新房还好点,买旧房的时候要特别注意房子的产权问题,以及年限,是2年之内,还是2年到5年,或者5年以后是出让,还是划拨,公摊面积,还有房产证上的面积,是140平方以下还是以上,这些都关系到税收问题,小弟知道的就这么多了
我也刚买了一套二手房,和你的情况差好不多,房主也是没有还完贷款.你可以找一家信誉比较好的中介机构,让它来帮忙办理.如果有中介的话,房产证都会放在中介,你就不用担心房主会拿着房主证逃跑了.只是你要交一部分的中介费用.花钱买放心也值了.
买卖房屋不一定非要通过中介,但是你对流程必须熟悉,防止被骗上当 35万的房子,契税1.5%,印花税0.1%,还有一些工本费什么的 你们的首付款项是要看房子能贷多少钱才行,现在的二手房贷款基本上7层左右,房龄长点的可能贷到6层甚至5层,所以你们准备的十万还是挺紧张的 先给你说些注意事项吧 购买二手房--六大注意事项 随着各地住房制度改革进程的加快,二级市场的开放力度不断加大,二手房买卖日渐红火,二手房由于具有位置好、价格低的优势,被众多的消费者青睐,但是,旧房买卖毕竟不像新房那样一目了然,购买二手公房上当受骗后的追索和赔偿难度要比新商品房难得多。因此,在选购二手房时,要特别注意产权、房屋结构等问题。 ★一、弄清二手房的产权情况 在旧房交易中,产权证是最重要的。由于房屋不同于其他日用品,价值量巨大,法律对房屋的保护主要是对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进行保护。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因此,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弄清楚房屋的权属,凡是产权有纠纷的,或是部分产权(如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共有产权、产权不清、无产权的房子,即使房子再合适都不要购买,以免成交后拿不到房屋产权证,同时也会引起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另外,要特别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在验看产权证时,一定要查看正本并且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此产权的真实性。 由于我国房改政策在房改进程的不同发展阶段实行不同的政策,因此,如果是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要注意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已与原单位确定了如何按比例分成。另外,有些单位在向职工售房时,为了维持单位人员的稳定,与职工签订有服务合同,原单位还有优先购回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该房子的出售。 当前对于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有住房一般还不允许上市出售,因此对这类房子一定要确认有原单位公盖同意出售才能放心购买。 ★二、了解二手房的房屋结构 二手房的房屋结构比较复杂,有些房子还经过多次改造,结构一般较差。因此,购买二手房时,不仅要了解房屋建成的年代、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是否与产权证上标明的相一致、房屋布局是否合理、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等情况,更要详细考察房屋的结构情况,了解房屋有无破坏结构的装修,有无私搭、改建造成主体结构损坏隐患的情况。 另外,购买二手房还要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迹象,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脱皮等明显问题。 如果存在上述问题,则不要购买,以免购买后既要加大维修费用,又时刻面临不安全的危险。 ★三、实地看看二手房的周边环境和配套设施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居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新建房屋会随着房屋竣工和入住的完成,逐步改善住区环境,一般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而旧房子的周边环境已经形成多年,一般很难改变。因此,购买旧房时,要认真考察房屋周围有无污染源,如噪音、有害气体、水污染、垃圾等,另外还有房屋周边环境、小区安全保卫、卫生清洁等方面情况。 对房屋配套设施设备的考察主要有:水质、水压,供电容量,燃气供应,暖气供应情况及收费标准,电视接收的清晰度等。另外还要观察电梯的品牌、速度和管理方式,是否安全、便捷并提供24小时服务。如有机会最好走访一些老邻居,对房屋及周围环境设施做更多的深入了解。 总之,要充分了解售房人售房的真实目的,避免接手一个垃圾房。购买二手房的目的本是想改善一下居住条件,但是如果对二手房了解不全面,却会给日后生活带来更多烦恼。 ★四、考察一下二手房的物业管理 购买房屋是一次性的消费支出,而物业管理水平的高低则直接影响到日后长期的居住生活质量。因此,人们不论购买新房还是旧房,都越来越关注房屋的管理水平。良好的物业管理不仅可以弥补房子的一些不足,还能给生活、工作带来更多的便利。 对物业管理的考察,主要是考察物业管理企业的信誉情况,要对其管理的物业进行走访,看保安人员的基本素质、保安装备,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小区环境卫生、绿化等是否清洁、舒适,各项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正常等,由此可以大致看出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最终评价是以质优价廉为好。 还要了解物业管理费用标准,水、电、气、暖的价格以及停车位的收费标准等,了解是否建立了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专项基金,以免日后支付庞大的维修养护费用,出现买得起房住不起房的情况发生。 ★五、买二手房选个安全中介 目前在许多城市,虽然已放开了住房二级市场,但政府职能一般只是在两头把关,即审批入市资格和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而中间的交易过程则完全由买卖双方自行操作。而二手房的买卖要比商品房复杂得多,因此,买卖双方都需要中介机构帮助代为办理交易手续。目前中介服务机构的操作还不完善,良莠不齐,经常发生中介机构与委托人发生矛盾、冲突的事情。因此,中介机构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要选择经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已取得执业资质的中介公司。要亲自到中介机构办公场所进行考察,根据人员素质,办公设施现代化程度,信息量和人气等现象可初步判断该公司处在何种档次上。同时,在委托中介机构代理之前,还要详细询问中介公司都能确切地提供哪些服务项目,如何收费?如果未能如愿成交,如何退款?如果买卖双方发生纠纷,中介公司有无能力负责赔偿损失等。 中介机构提供的另一项重要服务就是房屋作价评估。由于住房二级市场刚刚起步,成交量少,没有多少可供选择对比的实例,对于一般居民来说,准确地对房屋进行估价就显得非常困难。因此,也要委托取得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基本客观的估价,使买卖双方都能感觉物有所值,皆大欢喜。 另外,如果对二手房买卖没有把握,最好能聘请房地产方面的专业律师做顾问,特别是对产权等关键问题进行把关,以免上当受骗。当前在住房二级市场上的律师收费还没有统一标准,因此,要事先了解律师的收费和提供的相应服务都有哪些。 ★六、二手房的交易手续要在交易场所完成 购买二手房时要亲自到交易场所办理转让手续。有些人购房时,一怕麻烦,二容易轻信别人,三为了节省一点交易手续费,在售房人的花言巧语下,由售房人全权代办交易手续,结果拿到手的产权证有可能是假的,房屋所有权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护,引起纠纷;或是在多年之后再转让房产时,才知上当受骗,这方面的案例即使在法律制度比较健全的香港也都时有发生。因此,购买二手房时,买卖双方一定要到政府指定的房地产交易场所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种交易费用,领取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最好买卖双方能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指产权证)。切不可因小而失大。只有这样,才能买到放心合适的房子。 买卖房屋不一定非要通过中介,但是你对流程必须熟悉,防止被骗上当 35万的房子,契税1.5%,印花税0.1%,还有一些工本费什么的 你们的首付款项是要看房子能贷多少钱才行,现在的二手房贷款基本上7层左右,房龄长点的可能贷到6层甚至5层,所以你们准备的十万还是挺紧张的 再给你一些公积金的知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 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 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 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 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 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 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 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 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目前我所在地区的规定是要求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这个的,不分国有和私营。 公积金的用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利率低一个百分点,二是买房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 就是说如果你符合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你既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又可以把公积金帐户里的钱取出来(我刚办完),具体情况建议你咨询你们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贷款首付是房产总价的20%或者更低,这点比商贷有优势。 北京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者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还在正常缴纳的,具有北京市户口或者暂住证、工作居留证的市民都可以办理。 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 .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 .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北京地区的情况供你参考) 办理贷款主要是跟公积金管理中心,而办理支取的话一般是要跟单位负责公积金的同事联系,每个公司一般都会有一个人专门负责员工的公积金缴纳和支取。 如果你是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则需要准备以下东西: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你不是主购房人的话),以后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带齐材料就可以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方可办理支取,支取时既可以通过单位也可以自己办理。 在支取公积金时,不能直接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而是需要以转卡或转账的方式。以转卡方式提取的,银行可以直接将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以转账方式提取的,银行只能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再由单位打入个人的工资账户,但是现在主要的提取方式都是转卡方式。 以下是可以办理公积金支取的银行和相应的卡型:中国邮政储蓄存折、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华夏银行华夏卡、商业银行京卡和储蓄存折、农业银行金穗卡、光大行阳光卡、民生银行民生卡、兴业银行兴业卡。 如果你是已婚人士,而自己又不是主购房人,在提取公积金时就需要提供对方的公积金支取证明。如果不能提供,最多只能支取总房款(大修费用等)的5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 贷款比较麻烦,你可以找一家中介代理办,顺驰吧,他们收费还可以
首付应该先予支付给你, 不清楚你所说的资金管理中心是个什么机构.
(1)律师就不用请了,但是要注意是合同房还是两证全, (2)买卖过程中最好可以和中介签一个附件,里面可以把你担心的权益问题写清楚,免得中介将来交易完了有什么问题规避责任, (3)其它房子质量问题就要靠自己多观察。
一发布房产网专家在线对无房产证申请贷款的解答是: 1、银行贷款是属于抵押贷款的形式,如房产证,银行做不了抵押,如何会受理你的贷款申请。 2、即使你全款,过户时,如何过户,要过户必须要等到房产证下来后才能过户,这当中如出现什么问题,你心里是否有数。 3、以上问题没解决,税费交了也只能是白交。
我自己曾经也碰到过和你一样的问题。2004年我没有通过中介向一房主直接买房,房主要求 以现金付全款。操作方法: 1、合同签好 2、公证处合同公证 3、递交合同至房产交易处(此时房产交易处会要求双方到查件处拿查件证明,以证明该房屋的产权状态) 4、拿到收件收据后,由卖方先拿着,买方立即打款给卖方,卖方确认收款到帐后将收件收据给买方(不出意外一个月后买方凭收件收据可领新房产证)。 备注:打款前卖方必须写好证明收到应收房款的收条,在买方将双方的存折交进银行窗口而银行人员正在办理时将收条交给买方(最好是在买方在银行取款单签名后交进银行且在银行工作人员盖章前给,因为在此时银行已经在电脑上将钱做了划拨操作但未生效,还需要取款方签字认可。若卖方不给收条,买方可立即通知银行撤销划拨)。 5、交易完成 双方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买方:打款后,卖方若不给收件收据,将给买方造成麻烦。当然买方可以凭借公证过的合同以及收款收条和卖方打官司。但很麻烦。同时也还有可能拿到收件收据但还是拿不到产权证的情况。 卖方:公证过的合同交进产权交易处,一般没问题的话,产权会很顺利的将过户到买方名下。此时,即便卖方拿着收件收据,但产权在产权交易处的资料里已是买方。只是买方拿不到收件收据,也那不到产权证。 这种操作方式总的来说风险对买卖双方而言都比较小,但风险毕竟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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