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呢?
第七条 借款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双鸭山城镇常住户口;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职工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
(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没有不良贷款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五)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所有权证做抵押担保或银行定期存单做质押担保;
(六)核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 借款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夫妻一方已办理公积金贷款并在还款期内,另一方申请贷款的;
(二)欠缴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
(三)初始开户缴存公积金不足6个月的;
(四)申请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前一次贷款还清后不足6个月的;
(六)在其它银行有贷款的;
(七)有不良贷款记录和信誉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