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
2016-09-09 13:29:58
适用于发病后4。5小时内,有明显神经功能缺失,但意识清醒的患者。具有下列标准者可以考虑溶栓治疗:①起病时间在6小时内;②头颅CT未见脑出血和明确脑梗死病灶者;③年龄在18岁以上,75岁以下者;④近3个月来未作过大手术者,无消化道及其他出血性疾病史; ⑤血压在185/110mmHg以下,血糖正常;⑥血小板计数100x l09/L以上...[展开]
适用于发病后4。5小时内,有明显神经功能缺失,但意识清醒的患者。具有下列标准者可以考虑溶栓治疗:①起病时间在6小时内;②头颅CT未见脑出血和明确脑梗死病灶者;③年龄在18岁以上,75岁以下者;④近3个月来未作过大手术者,无消化道及其他出血性疾病史; ⑤血压在185/110mmHg以下,血糖正常;⑥血小板计数100x l09/L以上;⑦无明显肝、肾功能损害;⑧患者本人及(或)家属理解与合作。
常用的溶栓制剂为:组织型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t-PA):常用剂量为0。85〜0。9mg/kg, 10%剂量静推,其余 90%加入葡萄糖液中,于60分钟内滴完。尿激酶(urokinase):剂量为150万U,其中10%立即静脉推注,其余部分加入生理盐水中于60分钟内静滴。
溶栓治疗必须严格控制入组时间窗,发病后6小时以上者不是溶栓治疗的指征。溶栓治 疗有5%〜10%患者并发脑出血,应当特别注意。[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