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先说明下情况,我于14年5月3号签署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是一年,我选择的是年付加一个月的押金,总共16900元。现在已经居住7个半月了,现在因为个人原因需要与房东退房,但是目前退房碰到棘手的问题,想寻求下法律帮助,希望能帮忙解答。1,合同里规定不能转租房子;2。
如果中途退租需要承担合同租金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约金。现在有以下几点问题:1。想了解下这个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吗?合同上的甲方(房东)签字不是接待我的那个女房东,是她老公。当时是交完定金,过了几天才让签的合同。签合同的时候房东也没有口头强调不能个人转租之类的注意事项。
另外,合同中的房屋面积是14平米,但是实际使用的房屋面积是12平米不到。还有中途退租的违约金是合同租金的百分之五十,符合相关规定吗?从上述我反映的情况,请问这样的合同是有效的吗?如果是有效的话,那我该如何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及履行自己违约的责任呢?。
首先个人房屋租赁税费: 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
这种情形,是可以去通起诉维权的,可准备好相关证据。具体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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