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
2016-03-20 20:45:24
卫生部2010年自闭症诊断标准。 参照ICD-10中儿童孤独症的诊断标准。 1。 3岁以前就出现发育异常或损害,至少表现在下列领域之一: (1)人际沟通时所需的感受性或表达性语言; (2)选择性社会依恋或社会交往能力的发展; (3)功能性或象征性游戏。 2。具有以下(1)、(2)、(3)项下至少六种症状,且其中(1) 项下至少...[展开]
卫生部2010年自闭症诊断标准。 参照ICD-10中儿童孤独症的诊断标准。 1。 3岁以前就出现发育异常或损害,至少表现在下列领域之一: (1)人际沟通时所需的感受性或表达性语言; (2)选择性社会依恋或社会交往能力的发展; (3)功能性或象征性游戏。
2。具有以下(1)、(2)、(3)项下至少六种症状,且其中(1) 项下至少两种,(2)、(3)两项下各至少一种: (1) 在下列至少两个方面表现出社会交往能力实质性异 常: 1) 不能恰当地应用眼对眼注视、面部表情、姿势和手势 来调节社会交往; 2) (尽管有充分的机会)不能发展与其智龄相适应的同 伴关系,用来共同分享兴趣、活动与情感; 3) 缺乏社会性情感的相互交流,表现为对他人情绪的反 应偏颇或有缺损;或不能依据社交场合调整自身行为;或社交、情感与交往行为的整合能力弱; 4) 不能自发地寻求与他人分享欢乐、兴趣或成就(如不 向旁人显示、表达或指出自己感兴趣的事物)。
(2)交流能力有实质性异常,表现在下列至少一个方面: 1) 口语发育延迟或缺如,不伴有以手势或模仿等替代形 式补偿沟通的企图(此前常没有呀呀学语的沟通); 2) 在对方对交谈具有应答性反应的情况下,相对地不能 主动与人交谈或使交谈持续下去(在任何语言技能水平上都可以发生); 3) 刻板和重复地使用语言,或别出心裁地使用某些词句; 4) 缺乏各种自发的假扮性游戏,或(幼年时)不能进行 社会模仿性游戏。
(3)局限、重复、刻板的兴趣、活动和行为模式,表现 在下列至少一个方面: 1) 专注于一种或多种刻板、局限的兴趣之中,感兴趣的 内容异常或患儿对它异常地关注;或者尽管内容或患儿关注的形式无异常,但其关注的强度和局限性仍然异常; 2) 强迫性地明显固着于特殊而无用的常规或仪式; 3) 刻板与重复的怪异动作,如拍打、揉搓手或手指,或 涉及全身的复杂运动; 4) 迷恋物体的一部分或玩具的没有功能的性质(如气味、 质感或所发出的噪音或振动)。
3.临床表现不能归因于以下情况: 其他类型的广泛性发育障碍;特定性感受性语言发育障碍 及继发的社会情感问题;反应性依恋障碍或脱抑制性依恋障碍;伴发情绪/行为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儿童少年精神分裂症和Rett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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