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爱问首页 爱问商城

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是如何界定的?

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是如何界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收起

2018-12-08 13:11:02
0 0
收起 提交
加载更多

相关推荐

浅谈新企业所得税法

最浅的谈法就是2税合并

有关新企业所得税法

安永审计事务所举办的为期一天的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培训不错,...

更多相关问题

相关栏目

加载中...

提问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 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