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门诊费用怎么报销流?
一)符合政策规定异地就医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 (二)因待遇追溯、医疗保险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 (三)参保人因患病急诊或抢救,以及病情治疗特殊需要,经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在本市统筹区内非本市定医疗机构住院或急诊留院观察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 (四)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三、所需资料: (一)基本资料 1。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2。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发票原件(背面须有参保人或家属签名,并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业务专用章); 3。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需含...全部
一)符合政策规定异地就医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 (二)因待遇追溯、医疗保险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 (三)参保人因患病急诊或抢救,以及病情治疗特殊需要,经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在本市统筹区内非本市定医疗机构住院或急诊留院观察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 (四)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三、所需资料: (一)基本资料 1。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2。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发票原件(背面须有参保人或家属签名,并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业务专用章); 3。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需含有参保人基本信息、就诊医疗机构信息、项目名称、剂型、剂量、规格及项目单价等),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业务专用章; 4。不同就医类型的基本资料 (1)办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应提供疾病诊断证明材料、出院小结、病历首页(或入院记录)等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住院业务专用章); (2)办理急诊留观医疗费用报销的,应提供急诊留观病历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校验); (3)办理普通门(急)诊费用报销的,应提供门诊病历封面及当次费用病历记录页复印件(提供原件校验); (4)办理居民医保产前门诊检查费用报销的,应提供产前门诊检查病历封面及当次费用病历记录页复印件,或提供《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封面及当次就诊记录页复印件; (5)办理门特(急诊留观除外)、门慢费用报销的,应提供已申请相应待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办理业务时,需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材料查验: (a)单位经办人办理本单位报销业务,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同时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b)个人办理报销业务,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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