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开发区经济适用房在什么地方
按照《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农民经济适用住房的意见》(即政发〔2009〕7号文)和《即墨市农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即墨经济开发区农民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购条件
在本辖区30个村庄内有常住农业户口的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购买农民经济适用住房。
1、有常住户口无住宅的。
2、现有住宅影响城市规划需要搬迁的。
3、男孩(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满二十周岁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4、男到女家结婚落户,居住困难,男方原籍(或工作单位)无住房并经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的。
5、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全部
按照《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农民经济适用住房的意见》(即政发〔2009〕7号文)和《即墨市农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即墨经济开发区农民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购条件
在本辖区30个村庄内有常住农业户口的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购买农民经济适用住房。
1、有常住户口无住宅的。
2、现有住宅影响城市规划需要搬迁的。
3、男孩(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满二十周岁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4、男到女家结婚落户,居住困难,男方原籍(或工作单位)无住房并经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的。
5、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
6、经批准,从外地(村)迁入落户的农业户口的(须由原居住村出具经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的原住宅已处理证明)。
7、实施范围内村庄的村民,如果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并对宅基地上的住房实施拆除,可以优先安排购买农民经济适用住房。
对于曾经转让宅基地房屋、正在出租房屋或有违法建筑尚未处理的,不得申请购买农民经济适用住房。
二、申购时限、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购人应于2010年12月29日起截止于2011年1月11日到户籍所在村庄村委会报名申购,逾期未申购的,视为放弃购买本期农民经济适用住房。
三、申购材料
申请人报名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效的现住房情况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用权证》)、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子女计生证明(《出生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选房办法
采取二次抓阄办法选房,先抓顺序号、后抓选房号再依选房号顺序依次选房。符合条件的申购人所在家庭只有一处宅基地并无其他住房(含商品房、集体产权房)的作为第一顺序人,其他申购人为第二顺序人,抓阄选房时,第一顺序人优先抓顺序号并抓阄选房,当第一顺序人数小于房源时,从第二顺序人中按上述方式抓阄递补。
五、房源位置
农民经济适用房位于山东省即墨经济开发区辽河一路以南、龙泉河以东、辛戈庄村以北。
六、经济适用房销售基准价格
农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坚持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由开发区提供成本核算等资料,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七、房产性质
农民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制上市交易期限从房屋所有权证填发或缴纳房产契税之日起计算。期满如需上市交易,应按农民经济使用住房建设时土地基准价格补缴费用后,方可办理交易手续。
在限制交易期限内,因继承、离婚析产、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可以办理转移手续。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后,房产性质仍为农民经济适用住房。
各方面的具体资料需本人参与。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