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子宫肌瘤如何处理?[展开]
肌瘤直径小于6厘米大小而无症状者,定期产前检査,注意肌 瘤有无红色变性,绝大多数孕妇均可经阴道分娩,无需特殊处理。肌瘤直径大于6厘米,而无症状,在定期产前检査时,需密切 观察肌瘤发展情况,至妊娠大于37周时,根据肌瘤生长部位、胎儿 及孕妇情况,决定分娩方式。
如肌瘤位于子宫下段,易发生产道阻 塞,胎头髙浮不能人盆者应选择剖宫产术;如子宫下段前壁肌瘤在 妊娠后期随增大的子宫逐渐上升至腹腔,胎头可下降入盆,顺利分 娩。故妊娠合并子宫肌瘤不必过早进行手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