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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者不交房租又不搬走反而要房东给他钱

我家有30平米底商一间出租给了一租赁者,双方没有签定租赁合同,房租一个月交一次有时两个月交一次,一个月前(5月15号)我家打算不再继续出租,决定收回自己用,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他于6月15日(此日期为所付租金到期日期)收回房子,给他一个月时间做准备。6月15日到期,租赁者就是不走而且还说了很多所谓的理由:“如果要叫我走你给我一万两千块钱我马上就走;我在这没挣到钱;别的地方没这里好;我是光脚的我什么都不怕我看你拿我怎么办;你给我找房子去;我就是不走你凭什么敢我走;给钱我就走,不给钱有本事就告我去!等等”考虑到乡里乡亲当初只收了他每月400块钱的租金。
15号到期因为打算不再出租就没有再要房租,给他讲道理并且又继续给他时间安排,到今天(6月26号)已经将近半个月了他还是那些“理由”。我家说既然不想走只能给你涨房租,我家到别的地方去租,可是别的地方房租很贵至少两千元,我家就说给他涨到一千,这样我家到别处还得再添不少钱了,可他又不同意给房租,至今还天天在我家那间屋子呆着。
这算不算非法入侵和敲诈勒索?我建议我爸妈去报警,我爸妈说都是邻居不要弄那么难看,还想通过和谈把这事解决了。但我认为必须得报警了,他根本不是通情达理的人和谈根本就没用了。现在他还在免费用着我家房子,也不搬走,请大家为我支招。谢谢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后一定要签租赁合同,要注明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在租赁期限内双方怎么行使各自的权力,还有违约责任。
    希望你能早日解决好。收起

2007-06-26 18: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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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去报警啊!狡诈一报他就要走!不可能不走!他不走就报警!你家的房子你怕什么啊!

你就去报警啊!狡诈一报他就要走!不可能不走!他不走就报警!你家的房子你怕什么啊!收起

2007-07-06 20: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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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很简单啊 实在没办法兄弟可以帮你 让丫知道怎么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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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7 1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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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行为已构成无理侵占他人物业,只要你拥有该房屋的合法产权,建议你们去找律师,让律师先发封律师函给他。若未果再上法院起诉,法院可帮你强制执行,他还得付一定赔偿费呢。

他的行为已构成无理侵占他人物业,只要你拥有该房屋的合法产权,建议你们去找律师,让律师先发封律师函给他。若未果再上法院起诉,法院可帮你强制执行,他还得付一定赔偿费呢。收起

2007-06-26 15: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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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do:你好! 这是无赖!一是报警,告他非法侵占你的房屋;二是起诉,告他租赁合同解除,不归还原来租赁的房屋。

mimido:你好! 这是无赖!一是报警,告他非法侵占你的房屋;二是起诉,告他租赁合同解除,不归还原来租赁的房屋。收起

2007-06-26 08: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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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报警,要么叫上几个兄弟伙强行让他搬出来~只有这两个选择~

要么报警,要么叫上几个兄弟伙强行让他搬出来~只有这两个选择~收起

2007-06-26 07: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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