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共有七个自然人股东,大股东占51%,我和另外三人各占10%,其余两...[展开]
公司共有七个自然人股东,大股东占51%,我和另外三人各占10%,其余两个人各占4。5%,我们七个人都参与经营,并分担着各自的职务。当时公司注册时所拟定的公司章程终未将利润分配和股东撤资的条件明确,公司至今已有四年,这四年利润在财务账目上是亏损的,但实际每年都有利润,可我们从未分配过一次,并且在日常的管理中,我们的思想差异越来越大,利益冲突也越来越多,这些都破坏了大家最初合作的感情,因此,我想退出,但有些股东也由此想法,所以不会购买其他股权。
考虑到我投入的资金以及几年来的心血,又不想损失太大,因此,我想提出下列问题:1、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是120万元,我投资了10万元,目前已变更为300元,如果我退出,应该怎样核算股权的价值。2、如果没法转让股权,我该如何取回我的投资。3、财务做帐是亏损,但实际没有(有小金库),我该如何追要利润分红。
4、我想提议修改章程,将股东投资回报的有关事宜确定下来,不知有没有合适的范本或者提法。谢谢。[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