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女士/先生你好:咨询的问题如下:1、以本人的名义租赁了本单位平房,属于公有住房,一家三口的户口均落在承租的房屋处,因本人要自费出国留学,希望按照与单位签订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有关规定,将我所租赁的房屋更名为我爱人的,但是本单位房管部门不同意,并欲按本单位的规定要收回房屋。单位这样做是否正确?2、假如我退了单位的公有住房,户口仍在,房屋拆迁时是否和我有关系?
公有住房的拆迁补偿款一般是给承租人的一种补偿及房屋安置费...
一,因公有房屋动拆迁货币补偿款的分割而发生的纠纷,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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