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任何情况下,你都可以当公司的股东。这是你的权力(个人投资的权力,除非你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公职人员,教师不是公职人员)。 但是你不能利用公司办理社保等项目。
因为股东虽然持有公司的股份, 但是并不是公司的工作人员。
你所说的那种状况,就好比你在股市买了一只股票, 你就是那只股票的股东之一, 但是,这个公司是不给你发工资办社保的, 因为你并不是公司的工作人员。
但是,你是所有者之一, 拥有相当股份的比例的决策权所有权,享受公司利润分红的投资回报,当然也要承担公司亏损的风险。
你丈夫想通过把你列为公司的股东, 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他要把你列为公司的一员并发工资(当然只不过是账面的体现), 从法律上来讲, 你现在是教师,有全职工作, 这样做是不行的。
但是, 现在很多公司为了避税,往往采用凑人数的办法,提高工资和社保的数额,以便减少利润。 而税务局也从来不会去查证这个人是否是在职人员的。 只要人是真的,就没事了。 但是办理社保不是税务管, 而是社保中心管, 在那里,你只能有一个社保养老账户,所以你老公虽然可以把你列为账面上的一个员工, 但是,那只能限于账面, 给税务局看, 但是绝对是不能把你真的当成员工并去给你交社保的。
当然, 随着今后税务体系的完善,(比如税务与社保联网)这种做法迟早是要碰壁的。 建议你老公还是多留意政策的变化,并妥善处理账面问题。 最好的办法是, 把你列为编外人员,比如顾问或者监事,享受公司发放的酬金(不能叫工资),但是不享受工资和福利待遇。
这样一样可以做到合理避税的。 不至于被人查出是做的假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