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去年2月份购买了商品房,7月份交房,交房的当月接到开发商的一个电话通知,要求把本人所交契税的发票交给开发商,说是用于更改栋号,辖区派出所要求更改的.昨天本人拿原来购房时交款的收据去换取正式发票,发现发票上所写栋号不是原来签订合同时栋号。(而且发票的印章模湖不清)本人提出异议,感觉不对,就把原收据要了回来,暂时不换取正式发票.本人怀疑是否开发商在耍什么花招!恳请各位高手、专家指点!
答原则上可以开具正规发票,但目前杭州的确有些开发建设单位...
在商品房预售中,由于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只交纳了部分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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