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1年1月20日在南京江宁太平花苑购置了61。5平米的小套住房。(此房是拆迁房,当时无房产证)
买房时与当时的卖房者签定了住房买卖协议,协议注明:“房房款应一次性付清,卖方方可交出钥匙;住房在办房产证、转户等所需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卖方只给予协助;成交后,住房归买方所有,此后有关住房一切事宜均由买方负责”。
现房产证已办理,但卖方提出要我再付35000元给他,否则拒绝配合我办理过户手续。
请问,如果我将此事诉讼予法律,法律是否会支持我要求对方协助办理房产证过户的要求。
有没有道理,只有事实可以证明,你可以按这律师的说法试下!但我个人经验,不象这律师说的如此乐观!你要求要一定的赔偿是可能的,但一定可以把房产过户,可能没戏! 你好!你这协议可以说是无效的,因为你们签定的协议,不符合国家规定,没房产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出售的,你们在没产证的前提下,签定房产出售协议,国家是不保护的! 你好!因为当初你在和卖主签...全部
有没有道理,只有事实可以证明,你可以按这律师的说法试下!但我个人经验,不象这律师说的如此乐观!你要求要一定的赔偿是可能的,但一定可以把房产过户,可能没戏!
你好!你这协议可以说是无效的,因为你们签定的协议,不符合国家规定,没房产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出售的,你们在没产证的前提下,签定房产出售协议,国家是不保护的!
你好!因为当初你在和卖主签定购房协议时,卖主的房产证还没有拿到,所以,这是违规的操作,因为,没房产证的房产是不可以买卖的!
你们协定的协议,只能说明你有购买该房屋的意向,并支付过房款,但你们没有办理过户,所以,房屋的产权还是卖主所有的!现在卖家反悔,要求加钱,不加就不卖了,这类情况是很多见的,你现在上法院起诉,那你也只能按合同上的毁约赔偿,向其索赔!如果协议没有约定,如果毁约,,那你就只能拿回原购房款!发院是没法要求对方(卖家)协助办理房产证过户的,因为房产是他所有,在没有过户前,他是所有人,对房产有处置权,他可以选择卖与不卖,你只能想法院提出卖家毁约赔偿,可能还会得到法院支持!
你可以在爱问房产区看下,很多人都是想买这类产证还没拿到的房产,在咨询的,我们都是建议不要购买的,就怕出现,卖主反悔的情况,到时候得不偿失,房价天天在涨,买家却耽误了时间!
。
。收起
回迁房以及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房屋按照有关法律严格来说是不允...
郑羽:你好! 我是房管局的,如果你的协议在我局行政仲裁,...
加载中...